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甘林草督字﹝2025﹞34号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甘南州加快发展和培育壮大一体化生态草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草种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草种业是我国草原生态修复、国土绿化与荒漠化治理、草牧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目前,我国优质草种子60%以上依赖进口,草坪草进口更是高达90%以上。随着“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对优良草种的需求越来越大。

甘南州共有优良牧草258种,可供驯化栽培的34种,由于缺少资金支持,优良牧草种质资源还未得到有效保护利用,种子生产规模小、地域分散、机械化程度不高、产业化水平低,草种产量低。全州草地总面积2649.25万亩,其中退化草原面积1241.83万亩,中度以上退化面积651.86 万亩,要完成全州中度以上退化草原的修复与治理,一般情况下按每亩需要3公斤生态草种计算,需要草种约2万吨。

加强草种基地建设,建立强大的草种产业,提高我国草种生产自给能力,降低对国外进口依存度,是解决林草种苗“卡脖子”问题的关键环节,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任务。

林草机构改革以来,甘肃草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也面临着草种繁育用地空间受限、政策资金扶持不够等问题。

一是草种繁育生产用地保障困难。受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政策影响,草种生产不能占用耕地。林地、基本草原都不能改变用途。的未成林地、天然草原等能否用于草种生产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在不占用耕地的情况下,可用于草种生产的土地很少,草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难以落地,生产规模急剧萎缩,品种供应不足和种子供应不足的问题同时存在。

二是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严重不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草种基地建设纳入了生态保护修复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40%的比例支持草种基地建设。但甘肃地方财政困难,长期缺乏资金支持,现有草种生产企业规模小,缺少配套资金,难以申报项目。在财政资金支持的种草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缺乏支持国内优良草种品种扩繁推广的政策依据。面对国外草种量大质优成本低、企业资金雄厚、市场运作能力强、营销实力雄厚的局面,弱小的国内草种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不足,缺乏竞争优势,难以做强做大。

下一步,我们将努力解决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鉴定评价、草品种选育、草种生产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破解草种业发展难题。

一是加强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创新培育。支持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创新培育,增强草种的研发能力,着重选育一批沙化治理、生态修复急需的乡土草种。加强成果转化,探索完善支持乡土草种推广应用的灵活招投标制度,促进优良草种推广应用。

二是科学布局草种基地支持草种扩繁生产。近期,国家林草局草原司正在编制《草种生产基地建设方案》,支持各地布局建设一批具备现代化生产水平的草种基地。我们将主动向国家林草局汇报,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明确可用于草种生产的土地类型,谋划布局建设一批草种良种基地,配置一定比例的草种原种基地,支持在国有草场、国有林场等国有土地建设草种基地,破解草种扩繁推广用地难等问题。

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助力草种业发展壮大。积极衔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草原植被恢复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龙头企业,推动社会资本进入草种业,提升草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草种生产规模,增强乡土草种供给能力。

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7日

来源: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