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临汾市尧都区魏村镇魏村的污水治理项目,由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建设。
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对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411平方米(农用地)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对非法占用3358平方米(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上的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魏村镇魏村村委会协商处置;3、处以罚款人民币629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5﹞第018号)于2025年5月13日送达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吴村镇吴南村的污水治理项目,由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建设。
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版)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本机关于2025年5月13日对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如下处罚:1、对非法占用的5017.54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吴村镇吴南村委会协商处置。2、处以罚款50175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临自然资罚字﹝2025﹞第023号)于2025年5月14日送达尧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