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揭开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一系列违规操作的“面纱”。该分行因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处以高达229.15万元的罚款。

具体来看,该分行的违规行为可谓“花样百出”。其一,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这可能导致金融数据失真,影响宏观调控和金融决策的科学性;其二,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管理规定,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态势下,无疑给客户资金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其三,未按规定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使得银行的信息系统面临安全风险,客户的隐私和财产安全岌岌可危;其四,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扰乱了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其五,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破坏了信用信息市场的公平公正;其六,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增加了金融交易的潜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副行长的张某男和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张某,二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此,他们分别被处以1.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