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想网上捡漏,发现阿里资产拍卖又有新房源,而且是海南,发给我看看。我看到法拍对象是海口凯立大厦,问一直关注的凯立卫总怎么回事?卫总大惊,说程序还没走完,真的就拍卖了?这回轮到我大惊了,法院拍卖你这么大的资产,你还不知道?于是,有图有真相,发给了她:
这些年来,我和海南新闻界的一些朋友都一直在关注凯立公司,起因是30年前凯立陷入了一场担保的经济官司。当时凯立给一家公司担保了3千万,后来债权被卖,一家名为“宝贝”的公司买到了这个资产包。从此,凯立就一直在和宝贝在打官司,卫总说,20多年来总共打了144场官司,仅律师费就花了几千万。
据凯立公司提供的材料叙述:1994年,海南长江旅业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公司)向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借款3500万元,“深海国际工程总公司”以登记在其名下的“富人大厦”提供了抵押担保。
1998年长江公司与交行海南分行协商借新还旧,再次签订3500万元借款合同,交通银行同意富人大厦解除抵押、过户到凯立公司名下,再由凯立公司提供富人大厦抵押担保,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
后长江公司未按该合同还款,交通银行提起诉讼。2002年海南高院作出(2002)琼民二终字第10号判决,确定长江公司应付3500万元本息债务,同时认定凯立公司担保无效,判决凯立公司对长江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此后,2017年经最高法院最终裁定,确定凯立公司应承担的40%赔偿责任的限额为925万多元,凯立公司按裁定向负责执行的海口海事法院支付了该925万多元。2018年1月海口海事法院作出《结案通知书》,通知对凯立公司的执行已经完毕,后又裁定以长江公司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该判决债权由交通银行转让给信达资产海南公司,之后又转给宝贝公司。
此后的2017年5月,宝贝公司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海南凯立公司、海南日月佳公司、海南卫中实业公司和北京世源城建公司四家公司列为被告,主张四被告对长江公司在上述海南法院执行案件中尚未执行到位的3900万元承担100%连带责任,理由是凯立公司等四被告与长江公司构成人格混同。
何谓人格混同?度娘解释: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
该案件是判断海南长江旅业公司和海南凯立公司、海南日月佳公司是否构成《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应该是公司法上的“公司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但是,该案一二审是定性为“借款合同纠纷”审理的,并且没有通知海南长江旅业公司到庭应诉,没有听取海南长江旅业公司的意见。
卫总叫苦,说没想到这一场早已结案的海南陈年旧案,在结案之后的2025年,居然被投机商人和违纪法官的一系列暗箱操作,在北京被重新审理之后彻底翻盘,造成与前边法律判决相反的结果,凯立公司在海南的资产将于2025年6月30日面临网上贱卖的严重局面。
卫总解释:富人大厦是登记在“海南海深国际工程开发公司”名下的房产,原本由海深公司抵押给交通银行作为本案借款的担保物。后经过交通银行的明确同意、才解除原有抵押变更到凯立公司名下,再由凯立公司重新将该大厦抵押给交通银行的。
凯立公司给中央第八巡视组提出,这起2006年才成立的宝贝公司,通过法院程序,能对1998年的公司正常行为进行追诉,起因还是海南最富有的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的暗箱操作,张家慧判决书已经点名的苏律师,就是其中的操盘人。凯立一直在举报,但一直没回应。耐人寻味的是,苏律师的信息现在网上已经找不到了。
凯立是一家由外企、国企参股的股份公司,海南省交通厅占有股份。凯立公司出示一份盖着海南省交通厅大印的2021年9月23日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书,提出“被查封房产评估程序违法,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资格,以评估价格上拍必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至今为止,交通厅没收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的回复,卫总也是从网上才知道自己的财产被拍卖。
卫总提供的一份判决书证实,她与宝贝的卞总结怨已久:
有非法律界人士担心,北京错管,再加上错判,此案如果成立,今后债权包市场必定更加混乱。没了审限,没了底线,没了程序,还没了正义。买一个债权包,死缠烂打,就可以改变生活,改变人生。任何创业都不如打官司了。
据悉,凯立等公司已经通过合法程序,提出执行异议,建议启动院长发现再审程序。这事还没完没了……(本文来源:“侧面矢弓”;作者:海南矢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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