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一律师的网友发现了这样一则有意思的“致歉书”。据律师介绍,这是近期归档发现的一份卷宗材料。一起行政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中,政府给法院的“答复函”中,称我们是“法盲”“无知”“坐井观天”。收到该答复函后,我们第二天就将该政府起诉至法院。后来,就是收到了这个。
有些律师,做了政府单位的法律顾问,就将自己当成了政府人员,在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俨然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处处以打压和糊弄为能事。“致歉书”里被解聘的律师,丢了政府法律顾问的身份,是不是轮动了自己体会到自己此前称之为“法盲”“无知”“坐井观天”的待遇?
《律师法》及律师行业的执业规范里,是将律师的职业定位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法律实务,但需要保持独立的执业地位的角色。有经验的律师则会总结出,律师虽然是一方当事人申请的,而且是收费了,但一定不要介入到案件的因果中去,否则很容易翻车,给自己惹上麻烦。
一资深经验的律师,曾经跟烟语君说过,每次开完庭,他都会跟对方当事人和律师套近乎的聊一会,核心的内容就是,刚才在法庭上说的,都是各为其主的事情,如果认为有什么言语过激或是表述错误的地方,还请多多理解。
作为律师,不能在法律途径之外借助个人的力量左右案件的走向,跟对方之间因为代理案件结下个人恩怨,这是做律师的基本守则。要让当事人明白,请律师是提供法律帮助的,而不是花钱请人帮着攻击或是打架的。当事人的一些过分乃至违法的请求,律师在解释清楚之后该拒绝就得拒绝,尤其是,自己不能不知对错的主动帮衬。
这样的道理,很多社会民众不明白,包括很多律师、法律从业者根本不明白。经常在某些网络热播的短视频中,一些律师打扮的人员,跟着一方当事人到了对方处,言谈中,一边是拿着些法律理解、法律制裁手段恫吓对方,一边对对方进行“良心”“道德”“诚信”等方面的指责,就差上手帮着自己的当事人打对方了。如此的视频,还处处在账号名称上带上“律”字。留言区里,是一片“正义的律师”的评价。
这样的视频,在专业法律人士看来,根本就是胡扯,会陷律师于不法乃至个人安全都危险的境地。视频里律师装扮的人员,十有八九根本不是律师,说的法律规定都是一知半解,用到的“强制执行”“判刑”“死刑”等恫吓手段,也就吓唬吓唬不懂法的可能有点用。
就是这粗制滥造、迎合社会民众心理的视频,点赞量动辄就是过万,浏览量更是惊人,不得不说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网络视频只有不讲道理的才能传播最广。
如果现实中律师这么干了,轻则被对方投诉至司法局、律协,重则出门自己的人身安全都危险。要知道,律师代理的案件累计起来,可是动辄几十起几百起,个个都帮着自己的当事人去跟对方打架,有谁能招架得住?律所设上保安门禁,出门带几个保镖?
此前,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一起离婚析产案件,法官宣布休庭后,一方当事人跑过来理论,言语中频频有攻击性的语言,让案件的代理律师忍不住了,回了一句,“你有良心吗?”就是这句话,引发了律师跟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一场互扇耳光,最后双双被公安机关处罚。
抛开当事人该不该因为律师说了句话而动手、公安机关该不该处罚不讲,仅就律师执业规范而言,该不该对对方当事人的言行进行攻击性的道德评价?要知道,当事人之间具有利益冲突,可跟律师之间是没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律师跟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有进行道德攻击的约定吗?
有经验的律师都会告诫律师不要只想着案件胜诉而动用法律之外的手段,介入或左右案件的走向;屡屡的违规案例也在告诫,律师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不包括道德或是其他力量的攻击对方;极端案例也在启示教训,律师代理法律实务,如果不顾及矛盾激化的话,很容易引火烧身。
文首的那位让政府机关发出“致歉书”的律师,不仅没有通过自己的法律学识为自己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反而因为自己出于好心但很不专业的道德攻击手法,让自己的当事人成了被告。最终,自己也落得个被解聘的处理决定,不仅丢掉了一项法律顾问业务,也让律师行业多了一个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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