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老照片悟出“神鞭”意象
(摘自《天生我才:冯骥才传》,杜仲华著,中国言实出版社)
在这个生命拐点上,云峰楼无疑为冯骥才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理想的创作空间。依照他和妻子共同的习惯和爱好,在其后的日子里,他们不断将美的元素引入和布满这个空间,尤其是做为一个文人须庾不可离开的书房。这是他写作的地方,也是他接待八方来客的地方。
一进书房门,对面便是占据了整整一面墙的书架,书架上除了堆满古今中外各类书籍外,还在顶层点缀了一组憨态可掬的民间小布偶。房间左侧的一组文物柜和几案上,则摆满他多年来收藏的古代雕刻、佛像、瓷瓶、画框等,美而不奢、乱而有序,充满高雅浓郁的艺术气息。这时,两人已基本上不再画画。他把所有时间都给了文学创作。妻子把所有时间都给了儿子。他感觉自己已从三年前的那场大病中完全恢复过来,身上更有活力,心中充满创作欲望,仿佛他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搬进新居之后,他埋头读了许多书。从《麦田守望者》到《二十二条军规》;从“意识流”到魔幻现实主义;从马尔克斯到川端康成,也读了国内一些年轻人的现代主义试验作品。在他看来,我们初期的现代小说多是模仿性的。他不喜欢模仿,不喜欢与西方现代主义“对表”。我们看西方小说的目的,不是与他们一样,而是“不一样”。
那么,他的“现代小说”应该是怎样的呢?
他想创造一种宽泛、自由、包容性很大的形式,将荒诞、写实、哲理、象征乃至通俗小说的写法有机糅合在一起,一种能容纳他对当下时代的感知与思考的形式。
但是,他一直未找到阿基米德声称的能够撬起地球的那个支点。
直到有一天,他在一本画册里发现一幅老照片,一幅民国初年,剃头师傅为男人们剪掉后脑勺上的辫子的照片。这个灵感来得很偶然,却一触即发。它让他忽然悟到:这辫子就是一种“根”,一种几百年不变的沉重传统,一个时代转换兴替的象征,也是一种剪不断的审美情结。于是,他从这根辫子上抓到了当今时代的“魂儿”。他突发奇想,想出一根“神鞭”,意即传统的象征——神鞭愈神奇,愈荒诞,它的象征性愈强。这样的小说当然不能放在当代生活里,而是要放在一个特定的时代和他所熟悉的乡土生活中。
他所熟悉的乡土生活,便是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天津。时代背景则是清末民初。他特别信奉法国文化年鉴史学派的一个观点:任何地方的地域特征与集体性格,都在某一历史时期表现得特别鲜明和充分。上海是三十年代,北京和天津是清末民初。幸运的是这个时代离他并不遥远,很多生活、文化和人物还活着。而他在这方面的生活积累是十分丰富充盈的。对诸如本土的历史、地理、风物、习俗、节庆、民艺、掌故、俚语等,可谓如数家珍、召之即来;加上市井的传奇、民间的段子、《聊斋》和《西游》的荒诞笔法、马尔克斯的魔幻,一股脑闯入他的创作思维中,宛如装进一个巨大的弹性的橡皮口袋中。
就这样,中篇小说《神鞭》问世了。
《神鞭》描绘了清末民初的天津卫,男主人公傻二以祖传的“辫子功”,接连打败流氓恶霸和日本武士,名声大震,被誉为“神鞭”。然而面对八国联军的洋枪洋炮,傻二发现自己的辫子功却没了用武之地。于是,他改弦更张,剪掉辫子,变“神鞭”为“神枪”,成为北伐军中的一名神枪手。小说中还塑造了刘四叔、“玻璃花”、金子仙等人物,生动鲜活,有血有肉,再现了一幅清末民初九河下梢五方杂处的水陆码头的市井图画。
《神鞭》出版后,社会反响之大,超乎他的想象:报纸转载,电台连播,西影厂新锐导演张子恩,还将它搬上了大银幕。至于改编成连环画、年画、儿童玩具的,就难以数计了。唯一令他遗憾的是,文学评论界似乎无人悟透《神鞭》所蕴含的意象,也很少有人认识到《神鞭》文本的独特性,以及隐藏在“伪古典”后面的现代元素。他有点责怪评论界,只能从固定的取景器里看风景,没能力自己打开一扇窗子。但在各种报刊杂志转载《神鞭》时,对它文本的定义却五花八门:传奇小说、武侠小说、市井小说、乡土小说、津味小说,不一而足。
有人问:“您自己怎么定义这个小说呢?”
冯骥才神秘一笑道:“我不知道怎么定义这个小说。我只管生孩子,叫什么名字,你们随便取。”
其实,他何尝不知自己的孩子如何称呼呢?
笼统地说,这是他“现代文学”的一次试验。可以说,从《神鞭》开始,他开辟了自己的一条文学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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