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文提到:

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按照领取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本金和投资收益。

“发工资的时候不是已经交过税了吗?”

“这不是重复收税吗?”

大妈发现,很多网友对个人养老金有些误解,今天就为大家解开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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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纳税的养老金

不是“基本养老金”

我们通常所说的养老金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参保人退休时所发放的待遇,这种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支柱,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和职工分别缴费,每月在工资里直接扣除,退休时按月领取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养老金是2022年才启动实施的,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支柱。

第一支柱:国家帮你养老,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第二支柱:企业帮你养老,只有福利好的单位才有。

第三支柱:自己给自己养老,自愿缴存,由专业机构进行长期投资管理,退休后连本带利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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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领取

按3%计税并非新政

在个人养老金政策刚刚出台时,人社部曾进行过详细解读: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起步为每年120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由参加人自主选择。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归集至本人社会保障卡。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如果用比较通俗的话来解释,个人养老金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年轻时每年投入一定资金,由政府进行政策支持,进行市场化运作,产生投资收益。等到我们退休之后,再将投入的本金和收益以养老金的方式领取出来。但与储蓄不同的是,它的用途是养老,而且不能提前支取。

“个人养老金领取时,本金和投资收益还要按照3%计税”也并非新政,而是这项政策出台之初就明确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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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还要交税

那还划算吗

其实,个人养老金在缴纳时是可以节税的。按照《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个人养老金可以在税前按照实际缴存金额扣除,每年扣除的限额是1.2万元。

举例来说:假设个人年收入30万元,全年缴纳社保公积金6万元,按照每年1.2万元的限额来交个人养老金。

那么,在未进行个人养老金缴存前,年度应缴纳的个税为:(30万元-6万元-6万元)X 20%-16920元(速算扣除数)=19080元;

在缴存之后,应缴纳个税是(30万元-6万元-6万元-1.2万元)X 20%-16920元=16680元,年度内节税2400元。

个人养老金虽然在购买时享受了税收优惠,但领取时还要按照3%计税。这“一来一回”,还划算吗?

假设纳税人目前适用税率为10%,按照每年12000元缴纳享受税收优惠,则每年可减少当期税费1200元,本金12000元在提取时缴纳个税360元,这样算来,减少个税840元。所以,在缴税方面是划算的。

有些人会简单地理解成:购买时节税10%,领取时缴税3%,所以中间可以“赚”个7%的差价。

其实这么理解不太准确——因为个人养老金在提取时还会享受到长期投资的收益。所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中间享受了7%的税收惠差,还应预计长期投资所产生的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