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关于对闫向阳等22名被执行人预拘留的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闫向阳、马嘉骏、刘志强、高锦毅、康实、张宝财、王瑞、程永刚、何军庆、丁宪福、马洪亮、马旭伟、王常禄、丁德勇、马文涛、曹湘东、康江、王海功、王勇、马长庆、郭强、董旭峰等22名拒不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拒不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恶意拖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且长期躲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公告,再次敦促上述22名被执行人于2025年7月15日之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实施司法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将追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1、被执行人:闫向阳
男,汉族,1991年11月11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256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1054号案款78000元。
2、被执行人:马嘉骏
男,汉族,1991年07月17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李家堡镇南湾村上寨子社42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683号案款49000元并利随本清。
3、被执行人:刘志强
男,汉族,1981年12月15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交通路无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恢191号案款101438元。
4、被执行人:高锦毅
男,汉族,1992年12月01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内官营镇林川村陈家坡社9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819号案款200000元。
5、被执行人:康实
男,汉族,1991年04月29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气象新村269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15号案款1400元。
6、被执行人:张宝财
男,汉族,1988年01月03日生,定西市安定区琏鑫小区21号楼2单元501室,未履行(2025)甘1102执34号案款15000元。
7、被执行人:王瑞
男,汉族,1984年04月15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敬东厂高层10号楼1单元401室,未履行(2025)甘1102执105号案款83086元。
8、被执行人:程永刚
男,汉族,1992年03月06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称沟驿镇金川村马家曲社13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689号案款36758元。
9、被执行人:何军庆
男,汉族,1976年06月24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新集乡后湾村后梁社8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125号案款14480元。
10、被执行人:丁宪福
男,汉族,1989年11月22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称钩驿镇金川村李家庄社13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539号案款64000元。
11、被执行人:马洪亮
男,汉族,1993年03月0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柏林村马家庄社12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703号案款43549元。
12、被执行人:马旭伟
男,汉族,1984年10月28日生,住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毛湾村马窑社4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517号案款20000元。
13、被执行人:王常禄
男,汉族,1990年01月28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符家川镇杨家湾村湾脑社31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506号案款12290元。
14、被执行人:丁德勇
男,汉族,1983年07月1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西水湾住宅小区2号楼2单元702室,未履行(2025)甘1102执498号案款19000元。
15、被执行人:马文涛
男,汉族,1995年4月2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亿联商贸城A5,未履行(2025)甘1102执466号案款23553元。
16、被执行人:曹湘东
男,汉族,1997年10月26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帝豪大厦1404室,未履行(2025)甘1102执462号案款45000元。
17、被执行人:康江
男,汉族,1980年11月14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杏园乡康家庄村康西社,未履行(2024)甘1102执1716号案款27144元。
18、被执行人:王海功
男,汉族,1979年1月7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福台景园8号楼2804室,未履行(2024)甘1102执696号案款100000元并利随本清。
19、被执行人:王勇
男,汉族,1980年10月4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巉口镇学房村阴山社,未履行(2023)甘1102执299号案款40000元并利随本清。
20、被执行人:马长庆
男,汉族,1975年8月7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中华路11-7号金荣花苑九盛名烟名酒店,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76号案款40000元并利随本清。
21、被执行人:郭强
男,汉族,1978年6月3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南路39号,未履行(2024)甘1102执2076号案款40000元并利随本清。
22、被执行人:董旭峰
男,汉族,1987年6月2日生,住定西市安定区宁远镇红土村下街社18号,未履行(2025)甘1102执752号案款407370元并利随本清。
来源丨安定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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