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获悉,陕西凤翔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陕西凤翔农商行”)在支付结算、国库、征信及反洗钱等多个业务管理领域出现违规行为。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对该行作出严厉处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合计48.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此次处罚不仅涉及银行主体,相关责任人也未能逃脱问责。时任陕西凤翔农商行行长张**,因对银行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并适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被处以1.7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此次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强化合规管理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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