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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韩国大法院1部对涉嫌违反《毒品类管理法》(麻醉药品)等罪名的刘亚仁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万韩元。

刘亚仁被指控在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181次注射异丙酚等医疗用麻醉药品,并于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期间冒用他人名义非法开具1100余片安眠药。此外,他还涉嫌于2022年1月在美国与友人崔某等人吸食大麻,并教唆他人吸毒。

在去年9月的一审中,刘亚仁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韩元,当庭被羁押。今年2月二审改判为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执行,使其在首尔拘留所关押5个月后获释。

二审法庭指出:“虽然毒品犯罪再犯风险高,且成瘾性会对社会造成广泛危害,但考虑到被告人长期受睡眠障碍和抑郁症困扰,且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药物依赖性,故予以减刑。”

大法院认定原判无误,最终驳回了检方的全部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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