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崂山区2025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57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1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陪审员任期一届5年。

随机抽选由崂山区司法局会同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从崂山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选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确定。

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于2025年8月3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5年8月3日之前扫描二维码进入人民陪审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人民陪审员的,通过系统填报后,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个人事项承诺表》,并向所在辖区司法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承诺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三份(无犯罪证明开具请下载“爱山东”APP或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搜索“无犯罪记录证明专区”,按照提示申报并下载打印“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三张(白底),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资格审查

由崂山区司法局会同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五、提请任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崂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崂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六、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国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且时间灵活、征得单位支持的公民,请踊跃报名参加。

联系方式:

崂山区司法局:0532-88997092

地址: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湾大厦1楼

崂山区司法局金家岭司法所:0532-83101285

地址:青岛市深圳路177号金家岭街道办事处1楼

崂山区司法局中韩司法所:0532-58511148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169号D座203室

崂山区司法局沙子口司法所:0532-58892308

地址:青岛市崂山路111号

崂山区司法局北宅司法所:0532-87852148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6号

崂山区司法局王哥庄司法所:0532-87842148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王哥庄街道王哥庄司法所

特此公告。

(扫描此码进入人民陪审员选任系统)

青岛市崂山区司法局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2025年7月4日

来源:青岛崂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