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规资局发布一则征收土地公告(沪(浦)征地告〔2025〕第42号),为建设川沙新镇 E04D-18 地块配套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川沙新镇大洪村部分村组土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川沙新镇城东南临为E04D-19地块(规划高层住宅),北临延康路,东临E04D-19地块(规划高层住宅),西临E04D-17地块(规划公共绿地)。

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大洪村第二村民小组591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1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70平方米。

川沙新镇E04D-18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新建一栋16班幼儿园园舍主楼、一栋门卫及消控室、一栋变配电房、一栋垃圾房及一层地下室。可容纳16个班级。

建设用地:7205.6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8779.38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5763.61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3015.77平方米

容积率:0.8

绿地率:35%

建筑高度:15米

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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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规资局、浦东规划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