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亳州披露两则行政处罚,利辛县孙集镇卫生院、利辛县中疃镇卫生院因涉嫌医保违规被罚,总计金额为182112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利医保处字﹝2025﹞第38号、第40号,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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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利辛县孙集镇卫生院涉嫌虚记费用,该院“血清维生素测定”无医嘱、无报告,经询问化验室工作人员未开展此项检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违反《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2年版)》及《项目目录》相关规定,虚计“血清维生素测定”费用,计1069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7339.72元。利辛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对其处违规金额3.5倍的罚款,计165689.02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利辛县中疃镇卫生院涉嫌伪造医学文书,该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伪造收治患者武某(住院号248681)病历中的化验单、收治患者住院期间的化验单、心电图报告,计4人次,涉及违规医保基金4692.33元。利辛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违规金额3.5倍的罚款,计16423.16元,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来源:信用亳州)
(实习编辑:尹姝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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