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没有将美国党的目标放在赢得总统选举上,是不得已的选择。如果美国党所推出的总统候选人(不会是马斯克本人),想要在总统选举中拿到哪怕是一张选举人票,也只能将重点放在内布拉斯加州或是缅因州,这两个州的总统选举方式,与其他48个州不一样,它俩不是完全的“胜者全得”制度。这两个州的总统选举方式,我在文章《内布拉斯加与缅因州的总统选举方式》中有过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
不过,即使能在这两个州拿到一两张选举人票,也完全是无济于事。
如果马斯克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美国党的政治影响力,那么美国党只需在宾夕法尼亚、北卡罗来纳、威斯康辛、亚利桑那、内华达、佐治亚、密歇根这几个州投入总统候选人,就能起到很大效果。
但这些,似乎都不是马斯克的目的。马斯克自己说,美国党的目标是:要在参议院拿下两到三个席位,要在众议院拿下八到十个席位。
我觉得,马斯克的这个方案,没有在重点上,还可以优化。
马斯克之所以想要在参议院与众议院赢得几个席位,是想要成为国会中的关键少数,这样就能在一些立法活动中成为左右局势的一方。
不过我倒是觉得,既然所有法律都需要获得两院的分别同意,那么为何不把重心放在其中一个院呢?
在参议院也有席位,在众议院也有席位,不就重合了吗?美国党只需要在国会中的一个院内成为关键少数,就足以左右立法。
如果你想要破坏一辆自行车,让它无法行驶,那么你只需要取下一个轮子,而不必费时耗力,把两个轮子都取下。
我认为马斯克可以集中力量,将重心放在众议院。虽然众议院的任期只有两年,比不过参议院的六年,但是众议院选区多、席位多,机会也更多。
赢得两到三个参议员席位,要比拿下8到10个众议员席位,还要难。
参议院有100个席位,每个州为一个选区。众议院435个席位,每个州至少有一个众议院选区。
在怀俄明这样的小州,参议员有两个,众议员只有一个。但是赢得该州参议员选举的难度,仍然要比赢得众议员选举的难度高。
对于两党而言,参议院的席位,是每一席都要去争夺的。
相较而言,众议院的席位,两党就没有那么重视了。
我虽然这样说,但我自己并不看好美国党。即使美国党集中全力,“猛攻”众议院选区,也很难以拿下8到10个席位。
更别说对国会两院同时发力了。
如果马斯克的梦想再大一点,图的是一个长远效果。那么我认为美国党可以在州议会参选,而暂时放弃国会选举。
在州议会参选的成功率更大,同时,也可以促进各州进行总统选举制度的改革。
既然你马斯克的目的是要为第三党创造一个生存空间,那么你就应该从根源问题上出发,那就是改革当前在48个州所存在的“胜者全得”制度。
一个州采用什么样的总统选举制度,这是属于州的事务,更确切地说,是属于州立法机构的事务。
如果美国党在一个州议会内成为了关键少数,那就可以尝试去推动该州进行总统选举改革了,可以改成内布拉斯加与缅因州那样的制度。
可以先在哪些州尝试呢?首先就得排除只有三张选举人票的小州。这些州,无论是采用“胜者全得”模式,还是采用内布拉斯加或缅因州模式,在选举人票的结果上,都没有任何区别。
其次得排除红州与蓝州,在这样的州内,美国党很难成为关键少数党。即使成为了关键少数党,改革阻力也会很大。
因此,在初始阶段,摇摆州才是最适合的选择,人口越多的摇摆州,就越是合适。比如宾夕法尼亚、密歇根、佐治亚。摇摆州之所以称为摇摆州,就是因为中间选民多,可以左右选举结果。
当然,这会很难,也很耗时,短时间内不会有效果,但却实可以从根源上为第三党创造出一个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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