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商品房)全网办、线上“全市通办”的通告》。
通告明确,线上“全市通办”的转移登记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
其一是增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一手商品房),即新建商品房,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再将产权转移到购买人名下的,申请办理此登记。
其二是增量商品房转移(不带预抵)并房地一般/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组合业务,即新建商品房,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将未办理过预告登记的房屋产权转移到购买人名下的,同时购买人以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给债权人,申请办理此组合登记。
第三种则是增量房转移(含预告)并抵押权预告转房地一般/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组合业务,即新建商品房,建设单位办理首次登记后将已办理过预告登记的房屋产权转移到购买人(预购人)名下的,申请办理此组合登记业务。
收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以《佛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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