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将恒发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218户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的决定

经查,恒发国际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等169户企业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陇西县陇星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本局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将上述218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不服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决定,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陇西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4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169户)

附件2: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4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49户)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4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企业名单

附件2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24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

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来源:陇西市场监管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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