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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昨天胖胖在短视频上刷到一句话,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一下:

所谓现代文明,就是“你得把人当人看”。

不是当工具,不是当牛马,不是当韭菜,更不是零件。

他首先是一个“人”。

一个会累、会困、会有自己质疑的人,一个有尊严、有表达、有情绪、有权利的人。

文明社会的起点,不是规章制度有多完备,而是能不能起码承认:人不是机器。

这本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可偏偏,在现实里,它却被反复践踏。

7月10日,三湘都市报就报道了这么一则新闻:

高二学生胡同学通过中介报名,到某通快递某网点从事分拣包裹的暑期工。

原本中介承诺,工作11小时,工资200元。

可真正到了现场,胡同学和其他几个学生才发现,所谓的“快递分拣”,实则是卸车体力活。

他们一干就是三四个小时,卸了几车货,汗流浃背,最终却被以“出汗太多”“速度慢”为由辞退。

胡同学称:“就是说我出汗太多,说我不太适合这份工作的理由,将我强制驱赶。”

你没看错,出汗都能成被辞退的理由。

我们暂且不论一个高中生是否适合做强度如此大的卸货工,但“出汗太多”这种理由,实在太荒谬。

我们难道要相信,一个干重体力活的人,难道在炎热天气里,搬货不出汗才是正常?

据胡同学称,他和几个同学当时是被强制驱赶离开的,不仅没拿到应有的工资,中介甚至甩出一句:“你们想要工资就去报警。”

归根到底,胖胖觉得,所谓的出汗多,不过是一个不想付钱的借口而已。

“出汗”不是错,错的是这个用工链条中,根本没把人当人,只把人当临时劳力,干完活就一脚踹开的“工具”。

事发后,记者进行了多方求证:

该快递品牌的管理部门回应说,如果属实将直接取缔这个网点。

可接下来就有意思了,涉事网点,长沙市雨花区曙光网点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说,这活根本不是该快递公司派的,是他们网点的一个客户找了劳务公司来卸货。

记者又联系到了所谓“劳务公司”,对方表示自己跟申通没有关系,是另外一家快递公司借用的该快递园区的场地……

事情绕了一圈,变成了一个经典的踢皮球:

一件事出了问题,永远找不到当事人。

每一方都承认“这事确实发生了”,但每一方又都否认“这事是我干的”。

没有一个主体,真正站出来承担起“你雇了人,干了活,就要付钱”的最基本道理。

这不是“个别现象”。

如果各位去翻翻去年胖胖没被删掉的文章,几乎每年都有类似的桥段:

各种欠薪,最常见的答复就是“那是外包的”“那是中介的锅”。

胖胖就想问问,这些孩子,包括一些劳动者,到底是给谁干的活?谁请他们来的?谁该给他们结钱?

一个都找不到,责任没人认,钱也没人愿意给。

到底是什么样的用工土壤,让这种“多干少给,干了不给”的用工逻辑能反复发生?

到底是什么样的惯性,让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在出汗干活之后,被人当作“效率不高”的垃圾直接扫地出门?

这里面涉及的不是简单的劳务纠纷,而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底线问题:

未成年人能不能被重视?劳动者是不是还能保有基本的尊严?

按理说,干了活,就得给钱,无论是不是小孩。

你可以说孩子干得不行,提前结算工资不再用他,但你不能装作他没来过,汗没流过,力没出过。

而现在,不光不把钱给到位,还要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这叫什么?这叫系统性甩锅。

当然,我们也知道,未成年人打工是不合规的。

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未满18岁不允许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特别是像快递装卸这样的高风险岗位。

可这个劳务方不仅接收了他们,还放任他们搬货几个小时,最后又将他们辞退。

换句话说:

你知道他们是未成年,却让他们搬重货,事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付全工资。

但问题是,他都已经上卸完货了,你才开始扯“未成年人不能用”?

这不是掩耳盗铃,这是变相的剥削。

胖胖看到一个细节:

劳务方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告诉中介只招18岁以上的,可他们始终没说这是学生。”

然后呢?

那你当初招的时候是怎么过审的?眼睛闭着招的?

从头到尾,没人把这群孩子当“人”看,只当一批“便宜劳力”处理:

好用就多压几小时,不好用了就丢掉,工资,看心情给。

事件曝光后,该劳务公司表示,已私人支付给胡同学等人30元,并后续又补了20元。理由是他们没打卡,无法按正规考勤支付。

问题是,这群学生是不是你雇来的?他们有没有卸货?有没有流汗?有没有出力?

这本质是一起简单的“干了活,没给钱”的事件。

你现在多给他们二十块钱,是“良心发现”,还是“被曝光后图个息事宁人”?

说白了,这是明晃晃的“私了”:

不通过正规流程,不履行劳动合同,不走正规仲裁,而是被舆论逼急了,塞几个钱。

可问题是,这是在给学生补偿,还是在给自己剥削开脱?

如果一件“干了活、要工资”的事,都要靠记者曝光,靠社会舆论去逼迫,才勉强拿到一点零钱,那这个职场环境的底线,还能守得住吗?

是,未成年打工是违法的。

但这个社会为什么让孩子们在酷暑中打工?为什么他们这次会被中介引进到各种临时高危岗位?

我们只盯着个体的“选择”,却忽略结构性的“问题”。

打工不是错,锻炼也不是错,错的是整个过程中,把人当作“工具”的链条,太多了。

像胡同学这类事件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所谓“历练”,其实就是廉价劳动力市场在堂而皇之地啃噬孩子。

他们不是来“上班”的,是来被压榨的。

上班,不该是被汗水洗礼的苦役,而是被尊重、被理解。

当然,从头到尾,这个中介逃脱不了责任,在各种平台发布信息,把未成年学生招募过来,承诺高薪,临时安排,甚至没说明工种。

出了问题,中介失联、退群、电话不接。

可现在问题是,法律对这种“非正规、灰色中介”有没有监管?出了问题能不能追责?

这才是问题的根源:

这个社会给了灰色中介太多生存空间,却没有给劳动者最起码的维权途径。

哪怕是一个高中生,被辞退、被扣工资、被推卸、被否认,在整个过程中,胖胖没看到任何一个环节,有对劳动者有最基本的尊重。

一个16岁的孩子,站在快递车后搬货几个小时,汗如雨下;当他问中介工资时,中介让他去报警;当记者追问其中一方时,都说“那不是我们干的”;

当一切都曝光后,多丢个几十块钱,就当摆平了。

这是不是各位“同志们”早就忘了,“人”最基本的尊重是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