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晋1182公告8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郎守华

身份证号:1411821980****0013

户籍住址:山西省汾阳市三泉镇团城村西正街5号

执行标的:199000元

执行案号:(2025)晋1182执674号

执行依据: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晋1182民初321号民事调解书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358—2892596 13720900705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被执行人成功控制的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信息如有重复,由执行局登记的首位举报者领取奖励。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或直接前往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汾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