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日前在广播节目上提及,7月26日大罢免后不排除依《刑法》第100条内乱罪追究在野党立委,引发朝野震撼。前国民党青年部主任陈冠安12日痛批,柯建铭的言论不仅遭蓝白齐轰,连民进党党中央与党团都公开反对,显示其说法过于极端。他直指,柯建铭的主张早已背离民进党创党时的民主理念,形同“民主之害”。

陈冠安指出,柯建铭11日再度强调《刑法》第100条并未废除,而是修正,意图继续主张可依此法对蓝白立委提告。但对照1992年民进党立委集体主张废除此条,陈冠安痛批,柯建铭的说法与当时民进党创党元老的立场背道而驰,令人错愕。

他翻出当年立法院会议记录指出,时任民进党立委陈水扁曾痛批《刑法》第100条为“政治谋杀条款”,认为其不应存在于民主社会中,唯有全面废止,才能让政治言论在自由市场中竞争发展。他更曾警告,若不彻底废止,终将成为扼杀民主的工具。

陈冠安续指,当年包括叶菊兰、卢修一、彭百显、魏耀干、谢长等人皆曾发言,批评该条文为思想控制、扼杀言论自由之象征,并强调“修不如废”,更曾以郑南榕案为例,警示此条存在的严重性。

他强调,柯建铭如今再度主张以“意图犯”处理政治对手,形同复辟思想审查,其逻辑正是当年民进党极力反对的“私心判决”,如今却由民进党总召亲自背书,显见已完全背离党外精神。

陈冠安直言,30年前民进党前辈担忧《刑法》第100条会成为打压异议者的工具,如今竟由民进党要角实现。他质疑,当一个曾是民主推手的政党,转而成为以“只修不废”条文进行思想控制的政权,正是民主最深的讽刺。

他最后强调,柯建铭作为民进党立法院龙头人物,却反用《刑法》第100条对付在野,已非单一个人言论失当,而是足以撼动民主根基的制度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