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基础上新增56类。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
本次印发的《部分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分为上、中、下册,其中上册主要包含刑事(自诉)案件及常见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册主要包含涉知识产权类纠纷案件,下册主要包含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及执行类案件。当事人可参照实例文本,对照填写起诉状、答辩状。
新版文书简化了“送达地址”“电子送达”等非核心栏目,在“诉讼请求”“事实理由”部分留足空白,方便特殊情况说明,并且添加专业法律术语的注释说明,更能让当事人看得明白、用得方便。同时,新版文书新增“调解意愿”专栏,详细阐明先行调解的流程、优势等,为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提供指引,也方便法院充分了解当事人意愿,适时开展调解工作,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应用范围
本次发布的示范文本囊括刑事(自诉)、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环境资源、国家赔偿、执行等9个领域、合计67类常见多发纠纷,在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11类试行示范文本基础上新增56类。示范文本定于2025年7月14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广使用,并同时更新2024年3月4日印发的第一批示范文本样式。
示范文本获取方式
01
扫码获取
02
线下获取
我院诉讼服务大厅设有诉讼服务远程柜台,可以进行示范文本的转换和生成,同时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各人民法庭也提供“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纸质版及指导使用服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