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王晶雅 /文图

7月14日清晨,西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区内的宁静被一阵急促的“扑棱棱”声打破。正在整理卷宗的法官闻声停下工作,与几位干警循声寻至楼梯间拐角,发现一只棕色羽毛的猛禽正奋力扑腾翅膀却无法起飞。

这只体长约30厘米的小家伙虽翅膀受伤,仍保持着猎食者的威严——金黄色瞳孔锐利如炬,警觉地扫视四周。书记员小李立即用手机多角度拍摄影像,第一时间发送给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请求专业辨认。经初步判断其为隼类国家保护动物,当即指导干警保持距离避免惊扰,并迅速赶往现场联系森林公安协同救助。

经森林公安现场鉴定,该猛禽为亚成体游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推测因飞行时撞击障碍物导致翅膀受伤。公安干警随后将其安全移入救护笼中,“这类猛禽受伤后极易应激,幸亏你们发现及时。”工作人员表示,将带回对其进行专业救治,待康复后放归自然。

此次意外“邂逅”,成为西峡法院干警生态保护意识与专业素养的生动注脚。近年来,西峡法院始终秉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司法理念,通过开展生态普法宣传、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共治环境治理格局等举措,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西峡建设注入司法动能。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