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HR公司表示要辞退劝退,为什么还要来谈话?
「法律解答」
这句话的意思是「为何企业要多此一举?直接开除不就完事了吗?」
这其中的理由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四种:
1、出于人道主义,给劳动者台阶下。
有些职工在职期间确实做出了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自认为从事的事情属于企业、行业的潜规则是被默许的,然而这种规则不仅超越了企业的红线也越过了法律的红线。企业这么做是希望职工自己能够体面地离职。
譬如一些互联网大厂在搞企业反腐时,发现高管存在腐败的证据时通常会先行谈话让其自行离开,但这些高管仍执迷不悟贪恋权钱与企业对抗,最后企业不得不选择将证据移送公安。
2、规避被职工仲裁、辞退不合法的风险。
有些企业不仅有专业的法务、专业的律师团队,还有专业的高管,但是他们仍然害怕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不同地方的裁判规则和裁判规则的变化。况且形成证据、收集证据的是人,避免不了可能会犯错。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及证据链之前选择直接开除职工仍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而且,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企业还要考虑避免涉诉。
3、了解职工的性格。
一般情况下,与职工谈话的以HR为主,而HR对职工的日常工作并不了解、家庭情况不清楚、可能的性格变化不了解。负责招聘的HR与谈话的HR也并不一定是同一个人,倘若职工在职的时间足够长,双方之间更可能是一场披着同事外衣的陌生人之间的对话。故而他们需要通过谈话的方式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4、排摸、摸底。
有些企业可能掌握了职工初步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但不够充分,于是选择通过一定的方式去了解职工的底牌。一方面可以确认已收集证据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从职工的话语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从而补充证据。
故而只有了解企业离职谈判背后的目的,才能判断对职工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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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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