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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甲,1918年7月出生于安徽省定远县老人仓镇。少年时代接受进步思想,青年时期积极投身抗日活动。1936年在学校时参加抗敌后援会,1937年任该会主席。

1938年,李甲参加安徽省抗战总动员委员会。同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李甲调入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1940年3月,入江北游击纵队共产党员培训班学习,任区队长。学习结束后任合肥县抗日民主政府广兴集乡乡长。同年9月12日深夜,国民党顽固派第十游击总队勾结顽匪谢黑头长途夜袭小李庄新四军民运队,正在小李庄的李甲及时发现,迅速组织翻墙突围,使民运队安全脱险。苏北抗日根据地开辟后,李甲任盐城县十四区区长兼区民兵队队长、代理区委书记。建阳县抗日民主政权建立后,任建阳县三区区委书记兼区长、县委民运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参加了巩固发展盐阜抗日根据地的斗争。

解放战争开始后,李甲坚持地方工作。1947年下半年,入华中党校学习,任第二队队长。1948年7日,随华中党校一、二队调入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苏北兵团)政治部随军工作团,任团政委。1949年2月,任第三野战军十兵团民运科科长。李甲参加了淮海、渡江和解放福州、厦门等战役战斗。

新中国成立后,李甲任第十兵团兼福建军区干部管理部处长、青年部副部长,福州军区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代部长,福州军区政治部群工部部长,福建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省军区副政委,同时兼任福建省委副秘书长等职。“文革”后期,为大批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军内(外)干部落实政策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尊重。期间的1972年8月,李甲和福建省委副书记黄亚光带领50多人组成的“省地县音西问题联合调查组”,进驻曾为福建省农业先进单位的福清音西大队,对该大队所谓“复辟资本主义黑样板”问题进行了为时50多天的专门调查,纠正了把音西大队定为“黑样板”的错误,对被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一律给予平反,使该大队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李甲荣获了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和独立功勋荣誉章。是福建省人大第六届、第七届代表。

1982年,李甲离职休养。

2007年2月26日,李甲在福州逝世。享年89岁。(据童来喜等主编《从新四军中走出来的未授将衔的军以上干部》等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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