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安徽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这是首部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全面的权益保障。
安徽新规明确要求,平台企业依法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也鼓励企业为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
安徽实施的“数据找人计划”,支持从业者在省内自主选择参保地和缴费档次,同时积极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截至2025年5月底,安徽已有超43万名劳动者纳入补充工伤保险体系。
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凡投诉即扣钱”等维权困境。
安徽新规要求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者申诉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渠道,确保申诉得到及时协商处理。
另一方面,新规也强调要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建立恶意投诉甄别机制,保障处理结果客观公正,避免劳动者因不实投诉蒙受损失。
目前,安徽全省已建成138家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
安徽新规要求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以及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在制定平台订单分配、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相关算法时,必须听取工会或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确保算法设计更加人性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抽成不透明”“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新规明确要求企业合理设置抽成比例,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奖补措施,对在恶劣天气、夜间等特殊情形下工作的劳动者适当增加劳动报酬,体现劳动价值。
此次立法通过“社保兜底、申诉畅通、算法规范”,解决了网约车司机长期面临的“收入不稳定、权益无保障”问题,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向“规范有序”转型,同时为全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地方经验。
行业专家指出:“这些条款精准回应了劳动者最关切的‘安全’与‘收入’核心诉求,体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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