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达州市达川区监委对达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原工勤人员胡清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胡清军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便利,在申请公租房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关照,并收受贿赂,数额巨大。
胡清军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经达州市达川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由达川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达川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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