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给我们更荆州发来信息,说自己住在金源世纪城小区,前不久,小区的物业管家发来信息,说可以退还部分物业费。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金源世纪城退还部分物业费

根据网友提供以及社交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一位民法物业的工作人员发布信息表示: 如果您是2017年12月20日前交房和交了物业费的,可以在后期物业费中减免,具体可以咨询物管或到物业服务中心咨询!

这个通知,有的是直接发到群里,有的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的。

实际上,金源世纪城每个区域退还的时间点不一样。比如2区说的是退还2018年7月以前的,而四区说的是退还2019年1月以前的,如果是住在金源世纪城小区的,可以在我们评论区说下实际情况。

之所以会出现,每个区域退费的截止时间不同,因为每个区域的竣工时间有不同。

竣工验收前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这次金源世纪城的物业愿意退费,不算是完全主动,主要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打了一场官司,最后根据裁定结果而进行的行为。

小编没找到这个案子的文书,但找到了一个相似的案例:

湖北省荆州市某小区业主张某甲、张某乙因拒缴2020-2023年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历经两审败诉后向湖北省高院申请再审。核心争议点就包括竣工验收前物业费承担主体,申请人主张房屋2020年1月安装电表后才通过验收,此前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43条,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这也算是湖北的地方特色,明确以竣工验收备案为物业费承担分界点。

这里的竣工以及达到交付条件,除了包括备案还包括水电照明等。

退还方式为分三年抵扣

金源世纪城的这次退物业费,也并不是直接把钱就打到业主账户,而是抵扣后期的物业费,而且是分三年抵扣。

根据网友反馈的信息,目前金源世纪城物业给出的抵扣方案是如果今年还没有交物业费,就可以将您要退还的金额今年抵扣30%,明年30%,后年40%,三年解决,且要签署协议

也就是说,根据每个人的所处的区域、收房的时间不同,退还的费用以及抵扣方式也会有不同,但是仍然也有部分业主不同意这种方案。

那么,荆州其它小区的物业费,也有可能退还吗?

根据我们上文的解读,关键点就在于你交物业费的时间,是否在竣工备案之前,在就可以主张退,不在的话就不能。

至于竣工备案时间,大家可以通过通过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开发商处以及行政审批大厅或网站等渠道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