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北海网友建议“现在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校服,五花八门各式各样,建议北海市全市统一校服款式,校徽另制,生产校服的工厂可以良性竞争,在大型商超设置售货点,由家长和学生自由选购”的问题。

北海市教育局答复如下:

北海市校服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6号)的规定,明确学校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并强制购买。

校服式样设计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育人功能,更贴近各校的文化传承,且款式一旦确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学校组织校服选用的过程中,坚持自愿原则,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

对于网友在留言中所提到的具体实施建议等宝贵意见,为我们今后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思路,我市将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北海市实际情况进行研究。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