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创业者常见的两种经营形式,看似相似却存在本质的差异,在法律地位,责任承担,税务处理等方面,很多经营者仍然困惑。

一、法律主体性质

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属于企业组织形式,以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

个体户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设立,属于自然人经营的延伸,不属于企业范畴,经营活动以个人名义进行

二、责任承担方式

两者均承担无限责任,即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因经营不善等问题导致亏损,个人或家庭需要承担全部债务。

三、设立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仅限一个自然人出资,可设立分机构,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雇佣人数不受限。可以入驻例如天猫、京东等官方网络平台。个体户可由自然人或家庭出资,对经营场所无固定要求,可流动经营,但是不能够设立分支机构。

四、财务与税收

个人独资企业,要求必须开设对公账户。而个体户可以用个人账户收款,没有强制设立公户的规定。

在税收方面,两者都是缴纳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带有“企业”二字,但是注意不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个人经营所得税。

通常情况下,个人经营所得税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要求经营者自身账簿健全,资料完整,具备独立精准核算利润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5%-35%)

通俗地说就是需要计算实际的利润,如果缺少成本票,则会导致利润虚高,影响自身税负压力

要特别注意,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以内部分减半征收政策,而个人独资企业是不能享受这个政策的。

想要降低自身税负压力,也可提前了解当地政策,有的地方允许核定征收。

五、地方园区核定征收

在地方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可申请双免政策以及核定征收政策,具体为:

1,小额双免

月销售额10万以内,年销售额120万以内的个体户,可申请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税的双免政策,相当于综合税负为0,不用缴纳税费。

2,大额核定

年销售额在450万以内的个体户,可申请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根据行业不同,核定税率低至0.5%,加上增值税和个税,综合税负1.56%起!例如年销售额200万的个体户,综合纳税额度3.12万左右,税负优势明显。

①园区设立个体户,除了可降低自身税负压力,还有以下优势:

②注册便捷,无需实缴注册资金,无需法人到场;

③经营范围和开票范围广泛,常见的咨询服务、技术开发、信息服务、设计服务、生活服务、营销推广等均可

④可使用个人名下账户经营收款,不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和20%分红个税,缴纳完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后可自行分配剩余利润;

入驻园区,需要业务真实,三流合一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可主页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