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价格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收费,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分等级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物业和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普通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二、规范明码标价公示

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如小区出入口、公告栏等,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费和经营设施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等信息,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公示内容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三、规范机动车停放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汽车停放费收费按照《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行政公务、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务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车辆停放费。

欢迎业主和社会各界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遇到价格纠纷或者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提醒告诫书的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觉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

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仪发改规〔2023〕1号关于印发《仪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