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买卖同罪,人贩子令人可恨之极,买家更让人可恨,毕竟如若没有买家,没市场自然就没拐卖了。
提及到这,近期让人恨之入骨的莫过于姜甲儒的买家了,姜甲儒买家的罪行与其他买家不同处在于,姜甲儒事件的买家先与人贩子共同密谋了他的需求,谈好了买几个月男孩的金额并签了合同,之后才有的四个人贩子照着买家要求,半夜翻墙进院打伤甲儒爷爷奶奶,并入室抢走且拐卖姜甲儒的案子发生。
可以说姜甲儒事件的买家就是主谋,是人贩子团伙中的一员,并不是简单的买家!
对于他们参与犯罪的证据,在4月份开庭的时候,李圣律师已经出示了一份拐卖姜甲儒的合同,坐实了买家的直接犯罪事实,早就该被抓起来的。
可由于前一阵法院表示买家刘某强夫妇虽然已经构成了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但因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所以决定对二人不起诉。
这个消息无疑狠狠地打击到了姜家人,也让广大的寻亲家长以及李圣律师都想不通,明明当年姜甲儒被人贩子抢走后家里人都立案了,立案了的话那就根本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如今这局面看上去反倒让人觉得追溯期成了买家的免罪金牌,属实让人难以接受。
所以这一阵子甲儒爸爸妈妈联手李圣律师提交了申诉材料后,一直在等信,这不在24号的时候甲儒妈妈也说检察院的领导给她说这个案子已经受理了,通知她下周一到检察院见面沟通情况。
不过对此甲儒妈妈还是有点害怕的,害怕被人洗脑,自己会被别人说服!
因为买家太嚣张了,嚣张到什么程度呢?
据甲儒妈妈所透露,买家的姑姑曾经说过,要拿20万把姜家搞垮,甚至还曾口出狂言,对姜家放话说她们家有10辆车,最便宜的一辆还值10个W呢!妥妥的是在炫耀自己的财力!
要说这点更可恨,明明买家这么有钱,当初买走姜甲儒却那般虐待孩子,不好好对待,当年买回去以后孩子发烧烧了1个多月,从小到大在还没找到亲妈亲爸之前居然都没见过100块钱的红票票,从小睡觉腿是绑着,买家生怕孩子知道自己是拐卖的逃跑,县城都没出过,这真的让人觉得可恨至极!
要说有一句说:天狂自有人收!买家即便有金山银海,可法律的尊严也不容践踏!
“买卖同罪”是正义的底线,更是遏制罪恶的利刃!买家是拐卖链条中助纣为虐的关键一环,他们的存在是拐卖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源,唯有以最严厉的法律惩处买卖双方,让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都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对那些起歪心思的人起到震慑作用,支持甲儒妈妈,对任何形式的拐卖参与者,绝不姑息,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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