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孙素芹和两个未成年女儿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桥头村9排16号的唯一住宅被偷拆,与她家同时被拆的还有11排36号潘振华的住宅。当时孙素芹的家中无人,也未见到过拆除通知。后经了解,该村是拆迁村,她家由于是拆迁尾户,被以清零拆迁尾户为由被街道办事处偷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不仅没有强拆的权力,且其也没有任何强拆的法律依据。后在行政诉讼中,街道办又将清零尾户的强拆借口改为是违法建筑,但却又没有违建认定书。而法院在没有认定违建职责的情况下,却也与当地政府串通一气,枉法认定孙素芹孤儿寡母一家人的祖传唯一住宅是违建,目前她及两个女儿已流离失所无家可归长达八年,且未获得一分钱的补偿。
孙素芹家有1950年由宝坻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上面不仅有宝坻区人民政府的大方印章和当时县长张庆通的手章,而且还特别明确了此属孙素芹一家祖先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侵犯。
孙素芹说,我家已在这唯一住宅住了几十年,怎么说拆就给拆了,这不是把我们孤儿寡母往死路上逼吗?由于看着两个还未成年的女儿跟着自己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孙素芹曾想到过自杀,但是又怕两个女儿无依无靠。她也曾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精神抑郁。
她满以为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会给她一家带来希望和转折,但没想到张志刚法官的一份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又把她一家逼上了绝路。
最高法院是中国至高无上的审判机关,如今被最高法驳回了再审申请,她不知道哪里还有她孤儿寡母一家人的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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