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皇岗海关联合梅林海关查获跨境空车夹藏12744颗珍珠案。当日,一辆跨境空车经皇岗口岸货运通道进境,机检图像异常,海关关员随即开展人工查验。经进一步查验,海关关员在该车驾驶室主驾驶位后方储物空间的暗格内发现2个黑色布袋,内部装有用黄色胶带缠绕的包裹10个。经开拆清点,共查获用透明密封袋包装的疑似珍珠12袋。后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均为海水养殖珍珠,共计12744颗,估价191万余元。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另,据拱北海关发布消息,近日,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一起旅客走私6512粒珍珠进境案。7月3日11时许,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珠港旅检进境大厅,海关关员在巡查时,发现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男性旅客步伐异常,遂对其实施截查。经关员进一步检查,共查获珍珠4包,总计6512粒,重约3.05千克。经鉴定,该批珍珠均为光泽较好的海水养殖珍珠,货值超45万元人民币。经问询,该名旅客承认是受他人委托携带该批天然珍珠进境并收取“带工费”。
对此,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分析称:
1、黄珍珠、白珍珠,参考笔者以往办的走私珍珠案,应归入“其他已加工的养殖珍珠”(税号:7101229090)关税21%、消费税10%、增值税13%,相当于综合税率51.92%。
2、黑珍珠归入“其他已加工的养殖黑珍珠”(税号:7101229001),关税为0、消费税10%、增值税13%,相当于综合税率25.56%。
3、两案的偷逃税额已超过10万元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故可能已经刑事立案。
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走私犯罪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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