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5个月、怀孕2个月,工资先被扣500元,随后一纸通知又被腰斩至2500元。”近日,惠州市民黄女士报料称,其所在公司在得知她怀孕后,连续两次单方面降薪调岗,并以“工作表现与岗位要求存在差距”为由,将其月薪从5000元降至2500元。黄女士还表示,涉事公司同期未调整其他员工薪资,且驳回黄女士正常请假事假申请,被质疑借“岗位优化”变相逼迫孕期员工主动离职。
入职5个月怀孕 工资“两连降”
据黄女士报料,她于2024年12月入职惠州市臻尚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电商运营部,2025年1月转正后,月薪5000元。5月初,黄女士怀孕并告知公司,当月薪资金额即被扣减500元,未给出书面说明。
7月14日,公司突然下发《岗位调整通知》,以“工作表现与岗位要求存在差距”为由,将黄女士从“电商运营专员”调整为“运营助理”,月薪降至2500元,并要求3日内完成交接。黄女士说,工作内容还是原来的内容,工资降了一半,且公司同期未调整其他员工岗位或薪资。
“请假3天被驳回” 员工质疑变相施压
“我还在原工位工作。”黄女士告诉小编,不过7月24日她通过企业微信申请3天事假,次日中午发现申请被直属领导直接驳回,未说明理由。“我下午只能赶紧回来正常上班。”
根据权威媒体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如果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提出调薪调岗的建议,没有充分尊重女职工的意愿和身体状况,未经女职工同意,单方面降低其工资或调整其岗位,可能构成对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侵害。
【小编手记】从“恭喜怀孕”到“变相降薪”,黄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在女职工权益保护日益完善的今天,惠州市臻尚美贸易有限公司的做法,显然与国家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导向相悖。要知道,怀孕不是负担,不该成为女职工职业发展的断点。真正合规的企业,应当在人性化与法律红线之间,画出清晰界限。(惠了个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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