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发”)近日发布《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该制度明确了关联方认定标准、关联交易类型、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制度规定,珠海华发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具体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交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租赁资产、共同投资等事项。

在决策程序上,制度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部分重大交易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例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需履行披露及审议程序。

此外,制度还规定了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要求,强调交易应具有商业实质,价格需公允。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但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珠海华发表示,该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效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