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网7月30日讯,从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位于千泉街道长青路上的济宁市水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名泉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的公示,具体详情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邹城市监处罚〔2025〕481号
案件名称:济宁市水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名泉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规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济宁市水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名泉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987Q、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步*丽
处罚结果:罚款30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17日
救济渠道:复议、诉讼、涉案产品控制: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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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城网、来源: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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