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大军区沿革

大军区,1949年至1955年

1、东北军区

1949年4月组建,高岗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下辖辽东、辽西、吉林、热河、松江、黑龙江军区。

2、华北军区

1949年10月组建

聂荣臻任司令员、薄一波任政治委员。下辖平津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内蒙古、察哈尔、绥远、河北、平原、山西等军区。

3、西北军区

1949年2月,一野组建,贺龙任司令员、习仲勋任政治委员。下辖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军区。

4、西南军区

1950年2月,二野组建。贺龙任司令员、邓小平任政治委员。下辖川东、川南、川西、川北、西康、贵州、云南军区。

5、华东军区

1950年,由三野组建,陈毅任司令员、饶漱石任政治委员。下辖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5个军区及淞沪警备区。

6、中南军区

1950年1月,由四野组建。林彪任司令员、罗荣桓任第一政治委员,邓子恢任第二政治委员。

下辖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军区。

13大军区(后11大军区),1955年至1985年

1955年,全国的6大军区改划为12大军区,1956年增设福州军区。

1968年,西藏军区降级为省级军区,划归成都军区建制。

1967年,该军区降格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建制。

沈阳军区,原东北军区

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周桓,下辖黑龙江、吉林、辽宁、热河等省。

北京军区,由华北军区改建

杨成武任司令员、朱良才任政治委员,下辖河北、山西省军区。

济南军区,从华东军区分离组建。

司令员杨得志,第一政治委员谭启龙。

南京军区,由华东军区改建

许世友任司令员、唐亮任政治委员,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军区。

广州军区,原中南军区

代司令员李天佑、政治委员陶铸,下辖广东、广西、湖南、海南军区。

武汉军区,从中南军区分出

陈再道任司令员,王任重任政治委员,下辖河南、湖北省军区。

昆明军区,从西南军区分出

谢富治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下辖贵州军区、云南省。

成都军区,原西南军区

贺炳炎任司令员、李井泉任政治委员,下辖西康军区、四川省各军分区。

兰州军区,原西北军区

张达志任司令员、冼恒汉任政治委员,下辖陕西、青海军区及甘肃、宁夏各军分区。

新疆军区,从西北军区分出

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王恩茂,下辖南疆军区、伊犁军区及陆军部队。

西藏军区,从西南军区分出

张国华任司令员、谭冠三任政治委员,直属中央军委领导。

内蒙古军区,从华北军区分出

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乌兰夫,下辖呼伦贝尔、哲里木、昭乌达、锡林郭勒、察哈尔、平地泉、乌兰察市、伊克昭、河奎等军分区。

福州军区,从华东军区分出

叶飞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下辖福建军区、江西军区。

七大军区

1985年中国政府决定裁军100万,将11大军区调整为7大军区,调整后的7大军区为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成都军区、广州军区、兰州军区。

五大战区

2016年2月1日,由七大军区调整为五大战区。

‌东部战区‌:司令部驻南京,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五省和上海省级军区。

‌南部战区‌:司令部驻广州,下辖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省级军区。

‌西部战区‌:司令部驻成都,下辖四川、中国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重庆省级军区。

‌北部战区‌:司令部驻沈阳,下辖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和山东省级军区。

‌中部战区‌:司令部驻北京,下辖河北、山西、陕西、河南、湖北和北京、天津省级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