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动车驾驶证日益成为生活必需品的当下,一种利用公众“求快”“图省事”心理的诈骗陷阱悄然滋生——以“包通过”“免考试”“内部渠道拿驾照”为诱饵的虚假承诺诈骗案件。这类案件不仅使受害人蒙受数千乃至数万元的经济损失,更严重扰乱了驾驶员培训考试的正常秩序,践踏了法律的严肃性。

案情回顾

(图片由AI 生成)

检察履职

盱眙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冉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盱眙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冉某某以诈骗罪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驾照申领无“捷径”,法律红线不可越。机动车驾驶证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通过全流程考试依法取得,任何声称“交钱免考”“内部操作”的行为均属欺诈,其背后是彻头彻尾的骗局。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