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8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大理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大理宾川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关系人被罚款30万元。同时,责任人李杰因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关系人,被给予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集团公司归集使用;个人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被挪用

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州分行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徐正玲给予警告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2

大理宾川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或其关系人

对大理宾川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责任人李杰给予警告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3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列财务费用套取资金

对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15万元;对责任人谢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

4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虚列财务费用套取资金

对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叶川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大理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