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一)
(2024)甘0104执223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新锋与被执行人张小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小胡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人马新锋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小胡,男,汉族,1984年9月26日出生,住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番寺坪村上川社3号,身份证号:622427198409266310。
执行依据:(2024)甘0104民初1314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1237127.04元
悬赏期限:三个月(发布日期为准,在公告期内若本案执行完毕本执行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予以奖励,税费自理。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申法官
联系电话:0931-7353348
联系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牌坊路春华苑小区一楼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日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二)
(2024)甘0104执2314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马新锋与被执行人张小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小胡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人马新锋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小胡,男,汉族,1984年9月26日出生,住甘肃省临洮县玉井镇番寺坪村上川社3号,身份证号:622427198409266310。
执行依据:(2024)甘0104民初1315号判决书
执行标的:1213246.2元
悬赏期限:三个月(发布日期为准,在公告期内若本案执行完毕本执行悬赏即告终结)。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予以奖励,税费自理。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
联系人:申法官
联系电话:0931-7353348
联系地址:兰州市西固区牌坊路春华苑小区一楼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日
来源丨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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