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是否符合补偿安置条件,不能依靠被征收人单方的描述,但是更不能依据模糊不清的航拍图,就把老百姓的合法房屋认定成违建,排除安置补偿的范围。

案情介绍

为保证生活需要,推倒破旧祖宅,重新修建是老百姓最正常不过的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的刘先生在成年后,为方便生活,便同父亲将祖宅推倒重建。因某建设项目被征收后,刘先生没想从中发财牟利,只盼望自己也能和同村人一样,顺利地拿到安置补偿,没想到,随着征收工作的推进,刘先生收到的不是补偿决定书,而是《违建认定》以及《限拆通知》,相应地,自己家的房子也因不符合安置条件,而无法拿到安置补偿。

面对这种从未想过的结果,刘先生一时间手足无措,还没等刘先生搞明白房子被认定成违建的原因,镇政府就对房子实施了强制拆除,突然之间,刘先生就失去了栖身之所,为了搞明白事情的真实情况,更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决定求助北京圣运征拆维权律师团队为其维权。

程序启动

圣运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由专业律师组建起办案团队,并在24个小时内制定办案方案。针对本案模糊的案件情况,主办律师指出,首先应当确定委托人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原因,并围绕此展开办案程序。

基于此,主办律师首先启动了信息公开程序,发现,征收方确认委托人房屋系违法建筑的证据仅为一张航拍图,而且还是一张极为模糊的航拍图。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委托人的房屋被竹林等植物遮挡住,从而影响了卫星拍摄,因此,该图片中委托人的房屋并不是很明显。但征收方却始终坚持称,委托人的房屋就是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证照的违法建筑。对此,主办律师依法向法院提起了撤销《限拆通知》。

其次,启动确认强拆违法程序。模糊的卫星图根本无法单独证明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因此,仅依据一张卫星图作出的《限拆通知》自然缺乏合法性基础而被撤销。依据《限拆通知》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也相应地丧失了法律基础,而被法院确认违法。

既然,委托人的房屋不属于违建,自然应当得到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随后,主办律师协助委托人向县政府提出安置补偿申请,没想到,县政府仍以模糊的卫星图作为依据,认定委托人的房子属于违建,对其不予补偿。

法院判决

在得知这一回复后,主办律师十分气愤,既然无明确的证据证明委托人的房屋系属违建,凭什么不依法对委托人的房子进行安置补偿。因此,主办律师立即协助委托人启动诉讼程序。

主办律师指出,镇人民政府已经自行撤销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书》,直至今日没有其他合法、有效的违法建筑的认定文件,因此原告房屋并不属于违法建筑,即不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对认定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的规定,反之就是可以补偿的范围。

结合主办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最终认定,无论是决定补偿或者不予补偿,均应当以未登记建筑认定结论为依据,如此方可严谨准确,既不失之过宽导致虚增补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不失之过严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本案中,刘先生申请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后,镇政府曾对涉案房屋作出违法建筑认定书,并因此引发诉讼,县政府也曾以此为由中止对履行职责申请的处理,足见县政府了解上述情况,亦知晓未登记建筑认定结论直接影响、决定应否补偿,但县政府在镇政府撤销违法建筑认定书后,没有作出未登记建筑认定结论,在涉案房屋是否合法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即以涉案房屋不符合补偿政策为由,决定不予补偿,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此外,县政府提交的航拍图纸模糊不清,难以辨别涉案房屋在相关航拍中有无建筑物,无法准确查明房屋建设情况。

最终法院撤销县政府对刘先生不予安置补偿的决定书,并要求县政府限期作出重新作出补偿决定!

圣运提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只有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才不属于补偿范围,这就意味着若未开展法定调查程序,征收方不得随意限制我们安置补偿的权利,并且违建认定一旦被撤销,征收方也应依法对我们进行安置补偿!

文章 | 圣运律师 | 视觉 编辑 | 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