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有个短发女专委,钱徐宁,幼稚得很。
前年,我在她分管的南通港法庭打官司,代理我父亲、姑姑,起诉严有华,是个抚恤金+遗产款的法定继承纠纷案,遇到她属下,自己家事都搞不定的夏建华瞎判。
夏建华的昏聩,在此不赘。总之,我是发飙了,打官司打到连法官一起打——撰文炮轰夏建华,直奔十万加。
夏建华就打来电话,说他有个什么领导,要约谈我。就是钱徐宁这小妮子了。
在谈话室里,我直斥夏建华不会办案,论调解不会调解,论裁判不会裁判,连个账目都算不清楚。并现身说法,举了一个我办的成功案例。帮一个事故断指老头,要了三万块。去立案时,因为当事人是退伍老兵,又身有残疾,是走绿色通道,法警沙嵘嵘特别接待的;后因我斡旋,谈判成功,就和解撤诉了。
结果钱徐宁这小妮子,恶猜我有没收人钱,有没动用什么坏手段。她说要限制我公民代理。其实,我没啥手段。手段就是一句话宣战:要么给钱,要么开打,连严有华我都打,打你不在话下。人家不想打,或者觉得打下去划不来,就给了钱,就这么简单。
其实,我并不喜欢打官司。
打官司相对于写文章,琐碎事有点多。
有生以来,打过的第一例民事案件,是商誉权官司,做被告。2019年,一个几度登顶富豪榜的商业大亨,告我,说我文章写的不对,侵犯了其商誉,索赔100万元。我喜欢单挑,随便谁来,一般都是一个人应战。也不请律师,一个人飞去深圳应诉,把商业大鳄击退了。商誉权官司,无非从侵权损害四要件角度,撇清自己嘛。很简单。
第二例,就是2023年的继承纠纷案了。中间,反正在打官司,顺手把邻居断指老头的事也处理了。
没曾想,钱徐宁这小幼稚,这么嘚瑟,居然扬言要限制我公民代理。
我就是没证。
我后来连自己家事案都不大管顾了,使劲的接案子,在南通各县市区法院和南通中院,打来打去。有时帮原告,有时帮被告,有时帮第三人,迄今为止,无一败诉,最差也是和解。
5月26日和7月21日,我在崇川法院三楼,各遇钱徐宁一次。
5月26日,我调侃,钱专委审案呢?就走了。
7月21日,开庭一会我就出来了。然后找到钱徐宁说,我又赢了。扬长而去。
这两次,都是为同个案子而去法院。是第一和第二次开庭。刚散庭,法官还没判,我怎么敢宣扬赢了呢?因为,不出预料的,原告被我逼退撤诉了。
这是个什么事呢?
之前某日,一个办企业的朋友找我,说被起诉了。原告跟他索要5万元。原告的抓手,是一份双方协议里,有“借款5万元”这5个字。法院立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案由。
那阵子,他生意忙,二孩又要生。说是没时间理会案件。让帮介绍个律师。
孰料,临开庭前约三天,他又找我,说和律师在长时间里,缺乏沟通,最后的沟通,所见不合。律师意见,白纸黑字的写着“借款5万元”在那,这官司不好打,根据双方经济往来情况,有一笔2万元转账,可以抵账。律师的意见,是打下去,这哥们要还人三万。
而这哥们说,明明没借原告一分钱,原告是他公司小股东,5万元,是当初成立公司时,原告的投资款(并且,投资款没缴足)。后来,原告想撤出,股权归还,这5万元,是股权归还的对价。签协议时,他觉得反正给对方5万元,把股权拿回来,就没在意把这5万元表述成什么名目。协议草稿也是原告提供的,写成了借款。他中了圈套了。现在原告股权不还他,单单抽出“借款5万元”这5个字眼,起诉他要他还款5万元,这钱怎么能给?
没办法。律师是我介绍的,只有去擦屁股了。我说,如果不涉及商业机密,我要看你公司资料;如果你认为涉及商业机密,我就不看。这哥们把他办公电脑移交给我了。
我发现一份原告即小股东20%股权因其他案件,被崇川法院冻结的文书,他是被执行人,就豁然开朗,明白了整体上是怎么回事。股权对他无意义了,他要设法抽走投资款。
所以,我赶紧组织了方方面面四五组证据,把这5万元还原为投资款,并撰写了答辩状,叫这哥们签字,并要求律师按委托人的的意思和我组织的证据、撰写的文书办。
并且5月26日,我也以旁听方式去督战。
从民间借贷纠纷的维度说,转账5万元时,因为是投资款,同期并没有借据;一年后,原告下圈套,协议上表述“借款5万元”时,同期没有转账记录。民间借贷是不成立的。法官可以驳回原告的起诉。
而以穿透式审判的眼光来看,该案本质,其实是与股权,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法官也可以把案件移交公司所在地法院即通州区法院(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让继续审理。
在首次庭审的结尾,我举手征得同意发言,问,如果有人虚假诉讼、抽逃出资、想方设法逃避法院执行,是不是要惩罚?
问是向法官提问的,话却是说给原告听的。
三道铜墙铁壁,堵住了原告的进路。
所以,7月21日一开庭,,不出预料的,原告就乖乖递交了撤诉申请。在讲究调撤率的崇川法院,不出预料的,法官也是裁准的。一散庭,我就没好气找到钱徐宁说:我又赢了。看你这小妮子,能拿我怎么样。
该案案号(2025)苏0602民初4786号,伪“民间借贷纠纷”。审判员徐剑锋。
第二天即7月22日,另个案件,案号(2025)苏0602民初6330号,也是民间借贷纠纷,讼争标的40余万元,也是我操盘的。
原告是个最终被银行开除的袁姓金融界败类,长期以特定关系人为“白手套”,吃里扒外的参与民间借贷,谋取高额利益。被告一是我朋友的叔叔,被告二是该老人的儿子,即我朋友的堂弟。该案时间跨度十来年。案件文书撰写、证据组织都是我操盘的。
遇事来找我的,是老人。我只答应了,一,把老人撇清,得个晚年安宁;二,江湖规矩,真有债,不好挡,尽量减少损失。
最终,该案调撤结果是:老人不偿债;其子分期偿还23万,减除了18万。
这老人事后还一个劲的跟我说,黄亮法官公平公正。
这户人家,老人打拼一辈子,资产曾有几千万,最后被不肖子借高利贷、滥赌等败得光光。老人晚景寒凉。所以,我没收一分钱。
钱徐宁,你管我收不收人钱?收不收钱,全凭我高兴。你能拿我怎么样?
预告,明天,又要在通州法院,替人挡15万元的“合同之债”。这个,崇川法院的小幼稚钱徐宁,就更加管不着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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