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远的赶到大丰区的网红景点日出海湾,却被撵走了,不给玩,说是被人家承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或单位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并通过海洋功能区划审批。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海域。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个人确实可以承包养殖用海。但法规白纸黑字写着:承包海域不得妨碍公共通行、观光旅游和传统渔业活动。
首先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应该查明游客所述是否属实?这片海域是不是被人承包了?还是存在误会?难道是游客走错了地方?
如果没有被承包,那这是谁的个人行为?如果真的被承包了,是否有承包合同?承包性质是什么?承包者是不是选择性遗忘“承包海域不得妨碍公共通行、观光旅游和传统渔业活动”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 瓢城网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