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李清晨医生的忠实读者,他不仅进行医学科普,更开展社会批判。他的绝大多数观点我都赞同,对他的阅读量和广阔视野深表钦佩。不过,最近他写了一篇文章,《某人做了件并非必要的事,你瞎感动啥呢》,我私以为有待商榷。
在这篇文章中,他主要批评了2011年流传的一张网络热图,火车站一名游客猝死,僧人上前握手超度。他追问的是,到底应该做什么才算对社会有益?他首先认为,超度亡魂并非必要,必要的是“一系列专业人员的工作”:比如警方刑事侦查、法医鉴定、殡葬服务人员处理遗体、民政部门注销户口……进而得出结论:“照片里的和尚的所作所为,比起我后面罗列出来的那么多正经人做的正经事,简直轻如鸿毛。我们的世界要维持正常运行,主要靠的还是正经人和他们做的正经事。”
昨天看到他的推文,我内心有一丝波动,但抑制住没写文字。考虑到我自己是个佛弟子,是否因他批评法师的行为,甚至可能上升到对我信仰的否定,如果站在佛弟子的角度上反驳,似乎也不够理性。冷静一天之后,我才决定正式写点文字。
先把我佛弟子的身份搁置,倘若有一天我遭遇猝死,有个其他宗教的修行者来给我做祈祷,我会感恩,哪怕跟我的信仰不同,我也会感恩他的善举。
人死后会去哪儿?我相信轮回,很多一神教相信天堂和地狱,总之,正经宗教都相信存在彼岸,并且通过以“善”为核心的修行,引导我们在死后顺利到达幸福的彼岸。也许您是唯物主义者,不相信怪力乱神,但我想,您至少相信人性的良善。当我们抱有善念来行事,起心动念,便是希望他人走向更好的去处。因而,倘若我临终前,有牧师为我祈祷,尽管我不相信他的信仰,但我感恩他的善念。
对利他的行为(无论世俗意义还是信仰层面)有所感动,或者哪怕不是感到,而抱有一丝宽容和欣慰,我想,都是人心良善的体现。无论那张照片中是僧人、道士还是牧师,我都有同样的宽容和欣慰。至少,我们在现代化的过程中,还有人愿意对死亡有敬畏、有思考、有实践,而不是陷入死去元知万事空、从此万事不当真的工具理性。
再说说李医生所说的“正经”和“必要”。他文章中提到的刑警、法医、殡葬、户籍这些角色,固然都是正经和必要的流程。人处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中,这些流程都是我们作为“社会人”的必要,我们需要在法理和程序上确认死亡、追溯死亡原因,然后注销我们生而为人的社会证据,一张死亡证明,户籍注销,才证明我们的生命正式终结。我是社会学出身,对这一切流程自然认同。但我难免心生疑虑,人,从生到死,真的是只因为社会制度和关系而存在吗,倘若没有出生证明、户籍、体检报告这些证明,我们是否就不存在,倘若没有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这些证明,我们是否就不曾真正死亡。社会通过“正常”的秩序和流程来实现管理和约束,达至效率最大化,我们个体也因此得益。然而,我们在面对自己的生死和困惑,这些外在的流程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我个人存疑。
因此,我不太确定临终祈祷(哪怕不符合所谓的“规定”),和“必要”的社会流程之间,哪个更正经和更必要。临终祈祷,无论哪个宗教,都明确地期待亡者能在死后去向一个更幸福的彼岸,有些人信,有些人不信,有些人信的彼岸不同,可这又何妨,关于死亡,人类不像牛顿定律那样有准确答案。我们期待了解死后的世界,思考如何尊重和敬畏死亡,并且为死亡之后做一些准备和努力,尤其是科学还无法揭示死亡的全部奥秘。很多人(包括我)需要人生意义,根据各自的机缘选择自己的信仰,无论是宗教、爱还是存在本身,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都至少该得到尊重,如果能因善行而有对公众有所启发,那更是功德。
所有社会意义上的“必要”,都是出于秩序的需要。这个秩序的功能是治理,实现社会的“正常”运转,却没有解决我内心的问题。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和殡葬处理,都解决的是我肉身归处。人有没有灵魂,死亡是否就是终结,倘若死亡是终结,我为什么要遵循善而摒弃恶。难道我只是基因的奴隶,只是为了更健康地进行基因复制,那么当我生育子女并抚育成人之后,我的基因价值和社会功能就已经消失,没有价值了吗?我存在于此刻,什么是幸福,我生命有限,死亡之门背后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有好奇心知道,我希望思考死亡的意义,由此思考人生的存在。这才是我选择信仰的原因,而不是很多人以为的“迷信”。
唯物论何尝不是信仰的一种,如果因此把其他信仰斥责为迷信和统治工具,那就跟宗教之间的党同伐异没什么区别。
宽容,宽容,还是宽容。尊重个体的选择,只要ta没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回到这个事件中,僧人只是拉起亡者的一只手,应该不算移动遗体。尽管法医来了,也不会对尸检造成太大的影响。当然,僧人如果因此被判决违法、并承担相应责任,我想他在发慈悲心超度亡者的刹那,也准备好了承担这样的业果。在他的价值排序中,亡者得到超度,超过他自己的荣辱。同时,他也没有传播任何宗教思想,更不会让人陷入绝对信仰和服从的狂热,祈祷和超度,仅此而已,他没有强迫别人相信自己的理念,也没有为自己的信仰而感到骄傲。十多年过去,他甚至没有留下名字,人们也不会记住“他”。而只记住他的善良。尽管在唯物论者的眼中,他的行为“不必要”,可让人感到一丝慰藉,让这个社会感受到自己不会无缘死,不也是一种必要吗?
最后,我想跟李医生探讨关于理性的话题。我同样信奉理性,因此我对自己的信仰也会不断反思和辨析。佛教传播至今,伪经不少,附会的故事更多,诸如佛教所谓须弥山和四大部洲的世界解释,我也觉得需要商榷。信仰,不是盲信,也需要理性来推进自己的修行。没有什么是不能质疑和反驳的,疑,是为了悟。
我也不会为了捍卫自己的信仰而变成偏执狂,那本身就背离的佛陀的初衷。慈悲与智慧,是佛教秉持的初衷,慈悲是磨练我的发心,智慧是在增进我的能力。我不是佛,自然有很多缺陷,因此才需要通过修行改正自己的错误,提升自己的境界。否定自己,甚至不断对自己的信仰发问,本身就是理性的表现。
同时,我虽然是理性的信奉者,但也保持着对理性本身的警惕。19世纪以来,随着非理性主义和后现代思潮的兴起,对理性绝对化的反思成为核心议题,尼采认为,理性传统将逻辑思维奉为至高准则,导致“酒神精神”被压制,而且科学理性的逻辑框架无法涵盖心灵体验与非理性领域。还有哲学家认为,将理性权威神圣化,使其成为“新的上帝”。这种理性崇拜实则是“超理性的非理性”,因其以绝对化姿态压制批判与反思。福柯揭示理性话语与权力共谋,理性成为社会排斥机制的合法性基础。德里达解构“逻各斯中心主义”,揭露理性依赖的二元对立(如理性/非理性、真理/谬误)隐含等级暴力,通过语言固化权力结构。“理性是狂热的冷却剂,却也是生命的防腐剂”。
正如李医生一直说这种临终超度“非必要”,当然,法医鉴定、户籍注销、殡葬处理这些流程更加必要。但我们在这些功能性的必要之外,可否承认,也允许别人有一丝丝的非理性的信仰。无论人还是社会,都不是机器,无法精准运行。如果一定要从效用的角度,艺术的无用之美,一切诗意和超验或许都可以归于“非必要”,如果因为不符合科学或者秩序,就要遭受批评。那我们的社会思想,是否又陷入了另一种傲慢。与李医生商榷,也是对自己的鞭策,允许别人在现有科学解释之外寻找答案并且践行,无论他人笃信什么、跟自己的信仰有何种冲突,都不要把自己当成唯一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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