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排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风险,有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5年8月5日早间,按照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统一部署,全市各区、市、县集中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动。

8月5日06:00时至10:00时,全市现场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326起,其中,酒后驾驶12起、涉牌涉证115起、货车超载21起、非法改拼装8起、载客汽车超员1起。

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交所联勤”“交巡联勤”优势,公安交管部门积极联合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部门,全面开展联勤联查,采取“设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醉驾、飙车炸街、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步加强对驾驶人的“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全面营造平安、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广大驾驶人以案为戒

杜绝交通违法,平安出行!

▲ 2025年8月5日早间,犍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周毅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动,一举查获酒后驾驶1起、无证驾驶15起、货车超载3起。

案例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15分许。

查处地点:犍为县清溪镇清正街。

驾驶车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匡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匡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匡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2025年8月5日早间,峨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何攀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动,一举查获酒后驾驶2起、无证驾驶12起、超员1起。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14分许。

查处地点:峨边县大坪路。

驾驶车辆:贵AE***7正三轮载客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8时14分许。

查处地点:峨边县新林路。

驾驶车辆:川LX***3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驾驶人:乔某某。

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乔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乔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3分。

▲ 2025年8月5日早间,峨眉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主任方明强带队,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交通违法行动,一举查获酒后驾驶3起、货车超载1起。

案例一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24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金顶南路。

驾驶车辆:川LF9***6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驾驶人:耿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耿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耿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36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金顶南路。

驾驶车辆:川LF***2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驾驶人:江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江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41分许。

查处地点:峨眉山市金顶南路。

驾驶车辆: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查处时间:2025年8月5日07时51分许。

查处地点:308省道245公里200米。

驾驶车辆:川L97***重型自卸货车。

违法驾驶人:余某某。

违法行为: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27吨、实载30.9吨、超载3.9吨,该车驾驶人已构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

处罚情况: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余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分。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严守交规

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

自觉远离酒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让我们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守法行车,平安相伴!

图文编辑 | 刘 冉、胡 荀

审 核 | 赵 亮

签 发 | 王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