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障体系日益完善的今天,医保基金作为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至关重要。然而,总有不法之徒企图从中谋取私利。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中,一起发生在山西大同的民营医院骗保案令人震惊。该医院通过一系列违规手段,诈骗医保基金近千万元,最终涉案的七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16年9月,被告人艾某忠出资成立山西省大同市城区某医院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初,这家医院成功成为医保报销定点医院,本应为当地百姓提供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可谁能想到,它却沦为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工具。2018年12月,医院更名为大同市平城区某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艾某宇,但实际控制人依旧是艾某忠。此后,艾某忠多次召集艾某宇、张某才、李某、牛某鹏、张某国、赵某等人,共同商议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计划。

为了实施骗保行为,该医院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他们前往周边各地(县区),以各种手段吸引、招揽病人住院,甚至鼓励、安排本院职工及家属住院。内科和骨科两大科室在这场骗保行动中充当了主要角色,其他科室也辅助配合。他们采取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虚增临床用药、检查费用、虚报床位、空挂床等方式和手段,大肆提高、虚构住院费用。同时,制作假病历,将虚假数据上传医保中心,妄图瞒天过海,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截至2020年底,医院虚报金额高达970余万元,虽然其中有200余万元因未拨付而系诈骗未遂,但已成功骗取的金额也十分惊人。

这起案件经过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忠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一系列违规操作,共同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艾某宇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才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张某国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牛某鹏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最高法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指出,民营医院在充实医疗力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购药方面本应发挥重要作用。但像本案中的民营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采用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严重危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156件2299人,一审结案数同比增长131.2%,挽回医保基金损失4.02亿余元。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国家对于医保骗保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绝不姑息任何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

此次山西大同民营医院骗保案的宣判,不仅给涉案人员敲响了警钟,也为其他医疗机构和从业者提了个醒。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的共同财富,容不得半点侵害。任何企图通过违法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未来,相关部门也将继续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分析、智能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骗保行为,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