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因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同时,胡星(时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

南金监罚决字〔2025〕5号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

2

胡星(时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