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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十三日,乾隆皇帝下旨恢复胤禩、胤禟、以及他们子孙的宗籍,并让军机大臣与宗人府一道,查明胤禩胤禟现存的子孙情况。那时,胤禟的儿子中,只剩下长子弘晸(zhěng)、第5子弘鼎(原名弘旸)、第6子栋喜这3个儿子还在世。

所有允禩、允禟二人,自不合还其原爵,仍当复其原名收入玉牒,两人子孙,亦当一并叙入。并著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查明应入支派,列谱呈览。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四十八》

军机大臣们向乾隆皇帝奏报,说是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只有胤禟的长子弘晸,仍旧处于被圈禁的状态。这一年,弘晸已经是一个73(虚)岁的老人。而胤禟的其他子孙,虽然不算被圈禁,但也都有官兵看守,不能随意外出。乾隆皇帝下令释放弘晸,并且将看守胤禟其他子孙的官兵,也都撤走了。

军机大臣等遵旨覆奏:查允禩、允禟子孙,现在圈禁者,惟允禟长子弘晸,其余两家子孙,俱系正蓝旗官兵看守,不准出外行走。应将弘晸释放,并彻看守官兵。至所有女、孙女,年长者已嫁,未嫁者俱幼。报闻。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五十》

胤禟的长子弘晸,被雍正、乾隆两任皇帝监禁长达50余年。今天,就通过史料,来了解一下弘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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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二十七日,被圈禁在河北保定的胤禟病逝,终年44(虚)岁。那时,胤禟膝下有8个儿子,都是庶出。

顺便插一句,虽然《爱新觉罗宗谱》中记载,胤禟共有8个儿子,但根据雍正二年《玉牒》中记载,胤禟其实有10个儿子,但其中有2个儿子,没有命名,估计是夭折了。

胤禟过世后,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初三日,雍正皇帝下令,将胤禟的嫡妻董鄂氏,交由她娘家看管。至于胤禟其他的家眷,虽说都“给予住居养赡”,但实际上,均处于被监禁的状态。只有胤禟的第7子四保(胤禟妾室周氏所生),因为在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九月,被康熙皇帝过继给了努尔哈赤第16子费扬果的曾孙尼雅哈为嗣,所以,被允许留在尼雅哈家。

塞思黑之妻,逐回其家,严加禁锢。阿其那、塞思黑之眷属,交与内务府总管,给予住居养赡。四保,既系过继尼雅哈母之人,著仍留伊家。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

而早在雍正三年(1725年)四月初八日,被雍正派去西宁监视胤禟的都统褚宗(也写作楚宗,努尔哈赤第6子塔拜的曾孙),在其奏折中提到过:弘晸犯了事,雍正皇帝让褚宗,借弘晸的事、去训诫胤禟,胤禟便让褚宗回复,说他感激雍正皇帝没有将弘晸抓起来问罪,还说,他会将弘晸囚禁在西大通的住所,不准弘晸出门。

弘晸行为不肖,主子早已洞察,臣我出外三年,丝毫未改,反而出如此丑事,将伊即于大通之住所囚禁,不准出门户。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弘晸,出生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十一月初八,其生母,是胤禟的妾室刘氏。弘晸的生母刘氏,又在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二月十九日,生下了胤禟的第2子弘暲。不过,根据雍正二年《玉牒》中记载,弘暲出生之前,胤禟还有一个儿子出生,只是没有取名字。

史料中记载,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四月初六,清廷就给胤禟操办娶福晋的初定礼了。胤禟的嫡妻董鄂氏,只为胤禟生下了第4女,而且是在他们婚后多年,即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七月二十五日,才生的。

所以,弘晸虽然是庶出子,但因为胤禟并没有嫡子,身为长子的弘晸,也不是小透明。弘晸的正妻纳喇氏,在《爱新觉罗宗谱》中,记作是“尚书盛安之女”。这个盛安,应该是指在乾隆十年(1745年)当上刑部尚书的哈达纳喇·盛安。

盛安,是哈达国主万汗的后代。哈达国主万汗的养女,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继母。当然,万汗的这位养女,对努尔哈赤并不是很好。万汗的儿子扈尔干(也写作祜而干),后来又将女儿阿敏哲哲,嫁给努尔哈赤当侧妃。努尔哈赤则是将自己的第3女莽古济(努尔哈赤继妃富察氏所生),嫁给了万汗的孙子吴尔瑚达(也写作吴尔古代、乌尔古岱,万汗儿子孟格布禄的长子)。而弘晸的岳父盛安,就是万汗的元孙(孟格布禄儿子聂克色的孙子)。盛安还有一个女儿,嫁给了佟国纲的孙子纳穆图。不过,盛安的女儿嫁给弘晸的时候,盛安还没当上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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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雍正皇帝是不太喜欢弘晸这个侄子的。雍正四年(1726年)列出的胤禟二十八项罪名中,有一条,就是胤禟让弘晸,认康熙皇帝身边的太监魏珠,为伯父。

将伊子弘晸,认内侍魏珠等为伯叔,窥探宫禁信息,行事卑污,众所共知者一也。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五》

比起弘晸,雍正皇帝一开始对胤禟的第5子弘旸(后来改名为弘鼎),看着比较顺眼,说他是胤禟的儿子中,最老实的。弘旸,比弘晸小5岁,出生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一月初十,生母是胤禟的妾室完颜氏。雍正皇帝继位后,将胤禟全家发往西宁,但将弘旸留在了京里。

前朕见允禟诸子中,惟弘旸尚觉老实,故留京料理伊之家务。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四十》

可是,后来雍正皇帝发现,弘旸也并不是如他想的那样老实。在西宁的胤禟,自己编了一套密码,用来与留在京中的儿子弘旸通信。这事最终在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被雍正皇帝得知。那一年,弘旸只有16(虚)岁。

朕因遣人询问允禟之子弘旸,据弘旸称:去年十一月,佟保来京,我父亲寄来格子一张,令我学习,照样缮写书信寄去,我向佟保学会了,因此照样写信寄往等语。
——《清实录·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之四十》

尽管弘旸与胤禟私写密信、并且在密信中,“称伊父之言为旨意”,但貌似雍正皇帝,并没有对弘旸严加治罪。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初八,才登上皇位不久的乾隆皇帝,提出要将胤禩、胤禟的子孙的名字,写入《玉牒》,不过,只准给他们红带子。之前胤禟被改名为塞思黑时,他的儿子们,也都改了名。其中,弘晸,就被改名为“富希浑”。乾隆皇帝因为弘晸在雍正朝时,是“获罪之人”,所以,仍旧将弘晸“严加监禁”。

塞思黑七子内,长子富希浑,人恶,先世宗宪皇帝时其身为获罪之人,不同于其他诸子,照常将富希浑交总管内务府严加监禁。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胤禟的第5子弘旸,之前被改名为“海尔侃”,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被解除监禁后,乾隆皇帝将“塞思黑二房婢”,交给了弘旸,为此,弘旸获得的房产、田地,比他的其他兄弟们要多。

将塞思黑二房婢交塞思黑之子海尔侃并一处生计,......
——《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除了弘晸之外,胤禟的其他子孙,都从原监禁处,被释放了出来,也各得到了房屋、田亩、家丁,但是,他们仍旧是不能自由外出的。

一直到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十三日,因为乾隆皇帝恢复胤禩、胤禟本人的宗籍、收入《玉牒》,被监禁50余年的弘晸,也在同年的二月初五,获得自由,那时,弘晸已经73(虚)岁。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二月初七,被释放后的弘晸,得到了散秩大臣一职。

授宗室允禟长子弘晸为散秩大臣。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五十》

同年的十一月二十一日,乾隆皇帝又升弘晸,为内大臣。

以散秩大臣弘晸,为内大臣。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七十一》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十二月十二日,乾隆皇帝又加封弘晸,为不入八分辅国公。

甲戌。谕曰:皇祖诸孙内,惟内大臣弘晸,年齿加长,著加恩封为辅国公。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七十》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正月十八日,乾隆皇帝又允许弘晸,可以在紫禁城内骑马。

命内大臣辅国公宗室弘晸、都统王进泰,在紫禁城内骑马。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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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按理说,弘晸被监禁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又获封爵位,应该更加低调行事才对。但是,在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有一个叫许鸣的人,自称是弘晸的属下,“持谕至静海县查收马厂地亩”。弘晸要收走那片地的理由,说是他被赏了百匹马,从市场上买草料太贵,所以,要用静海县的马场地,养那些赏给他的马。而乾隆皇帝并没有赏给弘晸百匹马,也没有让他去收那些地。这事经正蓝旗都统上报后,乾隆皇帝便要求彻查。

谕军机大臣等,本日王大臣等奏到摺内,将户部咨行正蓝旗原稿呈览,内开弘晸家人许鸣,持劄往谕静海县,有本年正月十六日,赏马百匹,现今草料甚贵,即将双窰村马厂地交收,以备养马等语。所有赏马百匹之事,从何而起?著传谕王大臣等,即向弘晸、及家人许鸣,严加询究,令其据实供吐。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二》

说起来,弘晸想收走的那些地,原本是属于胤禟的,只不过在雍正四年(1726年)的时候,被没收入官。按照规定,弘晸并没有权力,拿回那些已经充公的土地。除了收地之外,另一个让乾隆皇帝比较在意的点是,许鸣对地方官员,称呼弘晸为“恩国公”,这显然与弘晸的实际爵位不符。

又谕,伊桑阿覆奏,弘晸差家人许鸣,持谕至静海县收地一事,所称恩国公,竟是弘晸劄谕内字样。伊本系奉恩辅国公,乃恐不足耸听,托于古时国公字样,声势较大,甚为可鄙。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二》

最后查明,许鸣并不是弘晸的属下,而是受了弘晸的侄子延恒(胤禟第5子弘旸的第3个儿子)的指使,冒充弘晸家人,去静海县收地。不过,弘晸也不能算完全无辜,因为他是见过许鸣的。乾隆皇帝也认为弘晸是知道这件事的,因为延恒在乾隆十三年(1748年)才出生,对于胤禟那些土地的细节,不可能知道得如此清楚,肯定是弘晸告诉他的。不过,乾隆皇帝看在弘晸年岁太大的份上,并没有再次圈禁弘晸,只是革去了他辅国公的爵位、不让他再担任内大臣,但仍旧授予其散秩大臣。不过,乾隆皇帝让弘晸不用外出上班,只准待在家里,颐养天年。

弘晸,著加恩仍授为散秩大臣,令其在家闭户闲住,不必当差行走。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三》

而弘晸的侄子延恒,不但被革去了四品宗室顶戴,还被判了“绞候”,被圈禁在宗人府的空房内。延恒最终并没有被绞死,他在嘉庆四年(1799年)被释放,后在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三月十六日去世,终年61(虚)岁。

延恒,依拟绞候,著交宗人府严行圈禁,照例办理。许鸣,依拟应绞,著监候,秋后处决。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一百八十三》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十一月初九,乾隆皇帝就免除了弘晸在家圈禁的处罚,允许他在散秩大臣上行走。同时,乾隆皇帝还允许弘晸,参加千叟宴。这一年,弘晸已经是79(虚)岁。

又谕曰:弘晸,现已自知罪愆,在家安静居住,著加恩免其圈禁,仍令在散秩大臣上行走,并著入千叟宴。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千二百十八》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一月十八日,弘晸去世,终年82(虚)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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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

弘晸被囚禁了几十年,膝下只有1个儿子——硕绥,出生于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十九日,其生母是弘晸的妾室杨氏。不过,硕绥比弘晸去世得早,他在乾隆十七年(1752年)五月十一日,就去世了,只有27(虚)岁,那个时候,弘晸还没有被释放。硕绥与他的嫡妻乌佳氏生有1子——克功。弘晸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被释放的时候,他的孙子克功,已经是31(虚)岁。可弘晸这个唯一的孙子克功,也比弘晸去世得早,只活到乾隆五十年(1785年)四月二十五日,终年38(虚)岁。克功只有1个儿子——奕嘉,早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七月十九日,就早夭了,只有2(虚)岁。这样,弘晸这一支,就绝嗣了。

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十二月,即弘晸去世的次年,弘晸同母弟弘暲的儿子世泰的第2子克庆,被过继给了弘晸的儿子硕绥为嗣。嘉庆二年(1797年)十月,克庆的长子奕税,又被过继给了克庆名义上的哥哥——即硕绥的亲生子克功为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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