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财产拟处置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惠民瑞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惠民沪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查封了被执行人山东惠民沪吉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惠民县上海城小区9号楼1单元:9-1-101、9-1-102、9-1-201、9-1-202、9-1-402、9-1-601、9-1-1201、9-1-1202、9-1-1301、9-1-1401、9-1-1402、9-1-1502、9-1-1701、9-1-1802;2单元:9-2-101、9-2-102、9-2-201、9-2-202、9-2-1002、9-2-1402、9-2-1802共21套不动产。

本院拟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拍卖或变卖,为便于后续处置,请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报其享有的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543-5327278

地址: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

特此公告。

惠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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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惠民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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