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0亩荒地经十余年耕耘变为沃土,一份承包期限为25年的承包合同却在履行中途生变。从土地突然易主引发的冲突,到棉花补贴背后的争议,再到当事人声称的“因上访被针对”,这场横跨民事纠纷与多方争议的事件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曲折?一份看似普通的土地承包合同,为何会牵扯出层层迷雾?

土地租赁关系的建立与履行

2008 年 5 月,玛纳斯县玛纳斯河水利管理处(以下简称玛某管理处)与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某牧业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位于玛纳斯县新湖坪水库以北的 2700 亩土地租赁给西某牧业公司,合同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约定,其中提到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规划建设导致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2010 年 4 月,西某牧业公司与李某军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将上述 2700 亩土地转租给李某军。合同约定,李某军需遵守西某牧业公司与玛某管理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年承包费为 200000 元,租赁期限与前合同保持一致。

在合同履行期间,李某军对土地进行了实际的种植和管理,包括投入资金进行土地改良、安装滴灌设施等,玛某管理处也曾为其种植所需的电力、水利等手续办理提供过协助。经过十几年的辛勤付出,该片土地已成为优质土地,期间还完成植树造林、退耕还林 1400 亩。

2012 年 3 月,玛某管理处与西某牧业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对原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将租赁期延长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同时约定到期后可顺延 5 年。2013 年 8 月,西某牧业公司出具证明,确认将 2700 亩土地承包给李某军,承包期限和费用标准与该公司和玛某管理处的约定一致。

合同解除与土地回收过程中的冲突

2019年6月3日,玛某管理处与西某牧业公司签订《解除协议书》,鉴于玛纳斯县行政单位改革政策要求及第八师石河子市相关政策调整,双方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互不追究相应责任。

2020年6月新疆公路投资公司要在地里修高速公路收费站,占地129.35亩,当时棉花已有40厘米高了,玛纳斯县国投公司收地,之后以种种理由至今没有给一份钱的补偿。

2023 年 4 月,玛纳斯县相关部门开展收地工作,由徐某虎负责。而此前的 2023 年 3 月,玛纳斯县农投公司已将李某军承包的土地转包给江苏籍人士吴某喜。此后,吴某喜方面人员多次到李某军的农场,双方因土地归属问题产生纠纷。

4月14日,吴某喜一方带人欲强行进地,双方发生冲突,造成人员受伤,经玛纳斯县相关单位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其承包地被强行收走。李某军称,吴某喜曾联系当地政法委相关人员,且在冲突过程中存在阻挠办案人员执法等行为。对于此事,李某军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看法。

此次冲突事件中,吴某喜声称能联系到当地政法系统相关领导并要求派出所协助收地的行为,引发了李某军的质疑。他表示,公安部有明确规定,禁止警察参与征地拆迁等民事纠纷,而当地政法系统相关领导的相关行为让人难以理解。

2023年8月,李某军向新疆巡视组驻玛纳斯县工作组反映了上述情况。据其陈述,之后徐某虎曾向他人表示对其上访行为不满,并要求其写保证书不再上访,李某军当时也同意书写。这一信息由刘某玉的亲戚从徐某虎处知晓后告知刘某玉,并有相关录音记录。

司法处理结果

合同解除后,李某军认为西某牧业公司单方违约,应赔偿其损失,遂引发纠纷。李某军主张,二审法院已认定其与西某牧业公司2010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且其实际种植、管理2700亩土地,却未判决西某牧业公司赔偿损失。他认为西某牧业公司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应按约定赔偿,理由包括玛某管理处与西某牧业公司的《解除协议》对其不产生约束力、其对新增设施设备享有所有权、评估报告和公证书合法有效等。

西某牧业公司则认为李某军的赔偿请求缺乏依据。新疆第八师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玛某管理处与西某牧业公司解除合同符合因规划建设致使合同解除互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李某军与西某牧业公司的合同亦按此约定履行,故驳回李某军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后,李某军向新疆高院申请再审。该院经审查认为,玛某管理处与西某牧业公司因政府规划建设解除合同符合约定,李某军主张的地上附着物损失依据不足,可得利益损失缺乏事实基础,土地改良费用也未在合同中约定由西某牧业公司承担,故其再审申请不符合相关规定,裁定驳回。

棉花补贴的争议

此外,李某军还涉及棉花补贴相关事宜。2022年,因他人拖欠其承包费及转让农资费用,李某军与对方协商将棉花交到自己名下以申报补贴。期间,刘某玉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其名下交了部分棉花以获取补贴。2023 年,李某军因涉及套取棉花补贴被玛纳斯县相关单位起诉,相关单位建议量刑4年6个月至5年6个月。李某军则认为自己没有诈骗动机,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此事存在争议。

当事人诉求

从2700亩土地的承包与流转,到合同解除后的纠纷与冲突,再到棉花补贴争议引发的一系列波折,李某军所经历的这起事件,涉及土地权益、合同履行、行政行为规范及司法程序等多个层面,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牵动着各方关注。

公平正义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无论是民事纠纷的解决,还是行政、司法行为的实施,都应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严谨推进。随着相关程序的深入,希望事件的全貌能逐渐清晰,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最终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化解争议,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截至目前,李某军仍通过不同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相关方面仍未进行回应,事件的进展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