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隔一段时间,网上就会有人传出类似“首例大学生扶老人被讹案,被判赔偿6.8万元,拘留14天”的帖子或视频,引来不少人转发和点赞。

打开这些文章或视频,一律都是人物、地点、案情、审理法院等等基本案件要素的模糊不清。时间上或是用2023年,或是2023年10月,根本没有交待具体的审理法院,更不要说案件的法院认定事实、裁判具体理由了。

仅是从以上这些图片中标注的醒目标题内容看,就明显的不符合基本的法律常识,连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治安处罚、上诉等基本的法律概念都区分不清楚。

首先,“免于刑罚”,只有在刑事审判中才有,可是刑事审判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又何来在刑事审判中,“老人一家赔偿女大学生精神损失费68000元”。这是明显的自相矛盾。

其次,网传老人讹诈女大学生被法院审理的罪名是,“诬告罪”、“诬陷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诬陷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要求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例如向公安机关虚假报案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等;客观上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社会危害性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向行政机关办案或投诉,即便存在错告或失实的,也不能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老人以被撞了为由要求大学生进行赔偿,目的索要民事赔偿,无论如何也不会达到诬告陷害罪的法律层面,公安机关不会如立案,法院也不会违背基本的罪名构成要件进行审判宣判的。

“老人儿媳被判拘留14天”,“儿媳妇在作证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被处以十日拘留”之类的,也明显不符合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司法常识。如果在诉讼中作伪证,法院做出的是司法处罚决定,而不是直接判决拘留;如果是在刑事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应该按照主犯或从犯的区分,判决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刑罚,不会判出“拘留”的结果。

如此低级的法律错误,这些文章和帖子中所处可见,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此错误之多,压根找不到具体出处的“案例”,被很多文章称“匡正了社会风气”。

(网传的文章)

一段时间以来,扶摔倒老人被讹事件,成了社会热议话题,各路高手迎合大众痛恨这种失信失德现象的心理,纷纷喊打。正是在这样的心理需求下,一篇篇的“首例大学生扶老人讹案,被判赔偿6.8万元,拘留14天”的帖子或视频就出现了。贴文和视频里,一致的“正义、大快人心”评价,留言区里,一片的“判得好”的赞扬。

可是,法律案例不是这么宣传的,法律认识不是这么培养的。基本的社会常识是,只有首先认清楚客观世界,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对于法律认识也一样,只有首先确定有没有这个案件、案件的审理结果是什么、法院的裁判理由是什么,才能决定是否纳入自己的法律认识,进而进行评价。

法律规定,是社会行为的红线,不是个人想咋样规定就咋样;一个司法案件的审理,是一个严密的审判过程,受到多方面的约束和规范,不是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每个人要有正确的法律观点,首先要明白准确的法律规定,而不是凭着个人的好恶,让法律规定、司法结果服从自己的主观愿望。

借着社会现象硬造出一个案子,进而按照自己的想法,不管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再臆造出一个案件结果推向社会,引来一片“正义欢呼”。如此的虚假“正义”,不管是编发者,还是信了这些文章或视频的,实则是陷入了虚假的法律认识之中,究竟是在骗别人,还是自己在找被骗?

据此,想要获得一个正确的法律认识,了解符合实际的法律案例,一定要选择一个靠谱的法律渠道。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的话,在采信与否某个司法案例之前,首先要找到其裁判文书的原文,看看法院认定的具体案情和裁判理由。对那些投你所好,推送的法律案例没头没尾、法律概念都搞不清楚的,还是远离为好。